Nine Marks of a Healthy Church/zh-h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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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br>上帝按著祂的良善和慈愛呼召我們,但不是要我們作孤立的基督徒。雖然我們個別地犯罪,個別地被呼召從世界裡出來,但是我們也被呼召聚集在一起,成為一群會眾。在新約裡面,這群會眾就稱為教會。今天,坊間許多書本和週遭的講者都聲稱,幾乎每一樣想得到的東西,不管是敬拜模式、電腦程式、書籍、音響系統、講座、事工、教育、程序、小組、理念、方法、教義、德行、屬靈經歷、泊車位設計或是管理架構,都是一個成功教會的關鍵。誰說得對?你怎樣知道一個教會是不是健康?你怎樣知道你的教會是不是健康?你可以做什麼來鼓勵合乎聖經的、可持續的、榮耀上帝的增長?<br>這本小書是用來改變教會的一個工具。在本書中,我提出一個健康教會擁有的九個獨特標記。這些標記不是一個健康教會擁有的唯一特質,也不是人們要談論一個教會時所包含的一切;這些標記甚至不一定是一個教會最重要的東西,舉個例子說,浸禮和聖餐是一個合乎聖經的教會不可缺少的方面,然而本書卻沒有直接討論到這些話題。原因是,事實上每個教會至少會試圖施行這些禮儀。這裡討論到的九個特質,可能使一個教會與眾不同,使一個健全、健康、合乎聖經的教會,跟許多比較軟弱的教會有所分別。在這裡討論到的九個標記,今天可說是鳳毛麟角,很難找到,因此特別需要提出來讓大家注意,我們的教會也需要培養這些特質。<br>當然,今世沒有完美的基督徒,所以也沒有完美的教會。即或是最好的教會,也跟理想有一段相當遠的距離。不是正確的組織,也不是鼓舞人心的講道,不是犧牲的施予,也不是正統的教義,可以確保一個教會興旺發展。然而,任何教會都可以比現狀更加健康。我們在自己的生命中,從沒有看過徹底的勝利;但是作為上帝真正的兒女,我們沒有因此放棄努力奮鬥。教會必定也不可放棄努力奮鬥。基督徒,尤其是牧者和教會領袖,都渴望看見更健康的教會,也為此勞苦。這本小書的目的就是鼓勵這種健康。為了這個目的,我寫了這本小書;也為了這個目的,你讀這本書。我們的共同目標,就是上帝可以在祂的子民中間得著榮耀。<br>美國人沉迷功利主義,特別愛明顯的成功,這種心態必須被取替,代之以對上帝信實的謙卑倚靠和信賴,尤其是要遵從祂的命令,不管有沒有即時的反應。我們必須<br>識別出不同的範疇,不但要鼓勵植堂者在人口增長,或正在復興的地區努力作工,也要鼓勵忠心的牧者在人口穩定或減少的城市和郊區努力作工。我們必須要能夠鼓勵人為上帝工作,像在威廉克理 (William Carey)和賈德森 (Adoniram Judson)身上看見的勞苦那樣,不是單單豉勵佈道會或宣教活動那種有很多人即時回應的工作。<br>注意:在重新調校教會的目標和做法時,我們必定不能依賴神學院,以之為改變和按照聖經變革的主動因素。神學院 (不管是有宗派的或是沒宗派的)這種機構有其支持者給它的任務,它必須忠於這些任務,否則只能關門。它就是應該這樣的。因此當我們要致力改變教會的時候,必須為一個更長遠的、比較緩慢的、更深邃的改變而努力。<br>再者,即使是最好的教會也達不到完美的理想,因此我們必定不可以停止工作。我們都渴望看到更健康的教會,而在這些教會中,上帝能在祂的子民中間得著榮耀。願這本小書能在這方面派上用場。<b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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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式講道<br>一.解經式講道的定義二.解經式講道根本不是一種風格三.降服於上帝的話語,而不是講道者自己的知識四.上帝一直通過祂的道來建立祂的子民五.以上帝的道為中心六.思考問題 <b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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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式講道<br>開篇,就從上帝和我們的開始 ──祂對我們所說的話 ──談起。上帝的話語是我們屬靈健康的來源,也是我們教會健康的來源。解經式講道對於教會的領袖特別重要,尤其對於教會的牧者來說,這是他們必須委身要做的。解經式講道是最古老的講道方式之一,目的是要詳細地闡明聖經中的某個章節,非常仔細地解釋這個章節的意思,並且將之應用在會衆身上 (見尼希米記8:8)。當然,還有其他許多種類型的講道方式,例如主題式講道,是收集關於一個主題的所有經文,比如禱告或是奉獻;人物傳記式講道,是選取聖經中的一個人物,通過他的生活,來顯明上帝的恩典,並且為會眾樹立盼望和信心的典範。但解經式講道有所不同,它是對於上帝話語某個部分的解釋和應用。<br>解經式講道認定聖經的權威,但不僅於此,對解經式講道的委身,就是對聽從上帝話語的委身。舊約時代的先知和新約時代的使徒,不僅僅是受命去傳講,他們所傳講的乃是特別的信息。所以今天的基督教傳道人,只有傳講從上帝而來的信息,才具有同樣的權威。因此,解經式講道者的權威始終來自聖經。有時候,人們會把解經式講道,和受人歡迎的解經講道者的風格搞混淆,但這根本不是風格的問題。正<br>如有些人觀察到的,解經式講道最終不是關於我們怎樣說我們要說的,而是關於我們怎樣決定我們要說什麽。解經式講道沒有某種特定的形式,它的標記是符合聖經的內容。<br>有人可能會樂意地接受上帝話語的權威,甚至承認聖經的無謬性。然而,如果這個人不採用解經式的講道法 (無論他是有意或是無意),他所傳講的信息將永遠不會超出他已經知道的東西。一個講道者可能從聖經中選取一段經文,把它作爲一個重要的主題來勸勉會衆,但卻未能真正地傳講這段經文的重點。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講道者和會衆都只能聽到他們已經知道的聖經資訊。<br>相反地,當我們根據上下文,用解經的方式講解一段經文 ──把經文的重點當作所傳講信息的重點──我們就會聽見上帝對我們說話,而那些話語是起初我們沒有預料到的。從我們最初悔改的呼召,到如今聖靈提醒我們在生活中需要悔改的各個方面,我們的整個救恩歷程是基於聽從上帝的話語,而這是在我們成爲基督徒之前無法想像的。對上帝話語真正的順服,一定要在講道者的事奉中顯明出來。在這裡請不要弄錯:確保對上帝話語的順服,最終應該是會衆的責任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18章,以及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4章,都把責任放在會衆身上 )。教會絕不應該委任一個對聽從和教導上帝話語沒有委身實踐的人,負責監督會衆的靈性。這樣行的後果必然會阻礙教會的成長,而教會的成長也就僅僅限於這個牧者的水平。在這樣的情況裡,教會只會慢慢地依從牧師的心意,而非上帝的心意。<br>上帝的子民總是通過上帝的道得著建立。從創世記第1章萬物的創造,到創世記第 12章對亞伯拉罕的呼召;從以西結書第37章遍滿枯骨的平原景象,到生命之道的來臨,上帝一直通過祂的道來造就祂的子民。就像保羅對羅馬人寫道: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馬書10:17)又像保羅對哥林多人寫道: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br>神的智慧了。 ”(哥林多前書1:21)<br>健全的解經式講道往往是教會增長的源泉。在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的經驗中,這樣認真地關注上帝的話語是改革的開始。同樣地,我們也必須委身於一直被上帝的話語所更新的教會。<br>有一次,我一整天在倫敦一個教會教授關於清教徒主義的講座。當我提到清教徒的講道有時會長達兩個小時之久時,有一個人大聲吸了一口冷氣,然後問:“那他們怎麽還有時間敬拜讚美呢?”他的想法是聽上帝的道不算爲敬拜。我回答他說,許多英國的新教徒認爲,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聽上帝的道,並用實際生活回應他們所聽的道,就是他們敬拜最核心的部分。相對而言,他們是否有時間一起唱歌敬拜,就不那麽重要了。<br>我們的教會必需恢復以上帝的道爲我們敬拜的中心。聽上帝的道和回應上帝的道,可能包括讚美和感謝,認罪和宣告,這些都可以歌唱的形式來表達,但它們並不是必須以歌唱的方式表達。一個教會建立在音樂上,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音樂,就是建立在流動的砂石上。講道是牧養最基礎的組成部分,請爲你的牧者禱告,為他委身於嚴格地、仔細地、認真地學習聖經禱告,願上帝帶領他明白上帝的道,並將這道在他自己的生命中應用出來,又在教會中應用出來 (見路加福音 24:27;使徒行傳 <br>6:4;以弗所書6:19-20)。如果你是牧者,請爲你自己禱告,也爲其他傳講和教導上帝話語的人禱告。最後請爲我們的教會禱告,願教會委身於聽從以解經方式所傳講的上帝的話語,以至每個教會所行的都越來越像上帝在聖經中所定的。委身於解經式講道是健康教會的一個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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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br>1 8章7-8節。聖經裡說,當利未人在誦讀上帝的律法時,他們爲聽眾做了什麽?第12節記載了那些人聚會後帶著喜樂去吃喝歡慶,根據這段經文,他們爲什麽要歡慶? <br>2 作者把解經式講道定義爲“對於上帝話語的某個部分的解釋和應用 ”,請用你自己的話來重新闡述這個定義。解經式講道和其他形式的講道,如主題式講道和人物傳記式講道,有什麽區別? <br>3 20章27節,保羅告訴以弗所人,他已將“上帝全備的旨意”(譯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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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和合本》譯作“神的旨意 ”,沒把“全備 ”譯出來 )傳給他們。我們認識到,作爲<br>教會的帶領者,我們的工作也應是爲人們做同樣的事情:當我們勞苦地把上帝<br>全備的旨意傳給會眾時,解經式講道怎樣叫我們得益?如果我們未能“把經文的重點當作所傳講信息的重點”,將會有什麽危險? <br>4. 從創世記第1章到新約,上帝一直在通過祂的道來建立祂的子民。請閱讀羅馬書 10章17節和哥林多前書1章21節,上帝用什麼使祂的子民在基督裡有得救的信心?這裡告訴我們,在教會中應該怎樣尊重上帝的話語?如何在講道中特別展示這份尊重呢?<b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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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br>一.“純正的道理”二.合一、多元和愛心三.處理複雜或具爭議的教義四.抗拒上帝的主權五.領袖應該擁護上帝的主權六.思考問題 <b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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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br>解經式講道對教會的健康是重要的,但是,一個方法不管怎麼好,都有可能被濫用,因此也必須公開被試驗。在我們教會中,我們關心的不應該單單是我們怎樣受教,也應該注意我們被教導什麼。我們應該重視理解是否純正,特別是對聖經中的上帝和祂對待我們的方法,要有正確的看法。 <br>“純正”是一個古老的詞語,在保羅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教牧書信中,“純正”的意思是可靠、準確、忠實。它的字根源自一個醫藥用字,意思是健全、健康。在提摩太前書第 1章我們讀到,“純正的教訓”是由福音模塑而成的,並且它與不敬虔和罪惡對立。在提摩太前書 6章 3節,保羅有更清楚的表達,他把“假道理”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對照。所以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信中,勉勵提摩太說:“你從我聽的那純正<br> 語的規模,要……常常守著。”(提摩太後書 1:13)。保羅提醒提摩太,“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摩太後<br>書 4:3)。<br>當保羅寫信給另一位年輕牧者提多時,也有類似的關注。保羅說,提多所指派的任<br>何長老,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br>9 <br>(提多書 1:9)。保羅促請提多要責備假教師,“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 ”(提多書 <br>1:13)。保羅吩咐提多說:“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提多書 2:1)<br>如果我們要展示所有組成純正教導的東西,可要把整本聖經複製一次了。然而在實行上,每個教會在決定這些需要達到完全一致意見的事情時,可以容許有限度的不同意見,也可以容許完全自由的看法。<br>在筆者服侍的華盛頓市教會,我們只要求每個加入教會的會友,相信單靠耶穌基督作成的工就可以得救。我們也表明,對信徒的浸禮和對教會的組織,有相同 (或十分相似)的理解。但是,對這兩樣較次的事情有一致的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當然,對這些事情持相同的看法,對教會生活實際上有幫助,也令教會生活更加健康。<br>對於那些看來無關得救宏旨,也對教會的實際生活沒多大影響的事情,我們可以容許有不同的看法。舉個例子,雖然我們全都同意基督會再來,但是我們對於祂再來的時間,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卻不會為這差異感到驚訝。對於比較外圍和不清晰的事情,例如武裝反抗是否正確,或者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等問題,我們可以享有完全自由的看法。<br>在這一切事情上,原則應該很清楚:越接近我們信仰核心的事情,我們就越期望看見合一,這合一表現於對信仰的共同理解。早期教會這樣說:在核心的事情上合一,在非核心的事情上不求統一,在一切事情上顯出愛心。<br>純正的教導,包括清楚承擔那些往往被忽略、但卻合乎聖經的教義。如果我們要學習聖經中純正的道理,就必須與那些可能困難,甚至有可能帶來分裂,但卻對明白上帝在我們中間的工作很基本的教義,達成協議。例如:信徒往往對聖經中有關揀選的教義避而不談,因為它太複雜太混淆了。儘管事實也許如此,但無可否認的是,這個教義是出於聖經的,也是重要的。雖然它有一些意涵是我們不完全理解的,但是我們的救恩最終來自於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這卻不是小事。聖經回答了、但也是被忽略的其他重要問題有: <br>‧人性本惡還是性本善?人單單需要鼓勵和提高自尊心,還是需要饒恕和新生命?<br>‧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什麼?是實現選擇的自由,還是祂作我們的替代<br>品?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有什麼事情發生? ‧假如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可以肯定上帝會持續地關顧我們嗎?如果祂會,那麼<br>祂的持續關顧是基於我們的忠誠,還是祂的信實?<br>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是單單愛啃書的神學家,或是神學院裡的學生要思考的。這些問題對每一個基督徒都重要。我們當中的牧者就知道,假若我們對這裡任何一條問題的答案改變,我們牧養的方法會有怎麼樣的不同。忠於聖經,要求我們清楚地、有權威地談論這些題目。<br>關於上帝,聖經有什麼教導?我們對此的了解非常關鍵。聖經中的上帝是創造者,是主,然而有時候祂的主權被否認,甚至在教會中也是如此。悔改的基督徒要抗拒上帝在創造或救贖上的主權,實際上是與正宗的異教信仰同流合污。誠實地說,很多基督徒都對上帝的主權有疑問,然而持續地、頑固地否認上帝的主權,卻值得我們關注。為這樣的一個人施浸,可能等同於為一顆在某些方面仍然不信的心施浸。接受這樣的一個人成為教會的會友,可能會把他當作已經相信上帝的來對待,但事實上他卻是未信的。<br>對上帝的主權這樣的抗拒,在任何基督徒身上都是危險的,而在一個會眾領袖的身上,就更加危險。委派一個懷疑上帝主權的人,或一個嚴重誤解聖經在這些事情上的教導的人作領袖,就是在設立一個可能十分不願意信靠上帝的人作榜樣。這樣的任命肯定會妨礙教會。<br>今天,我們的文化往往鼓勵我們把傳福音工作變成做廣告,並用市場推廣來解釋聖靈的工作。上帝自己有時被按著人的形象來改造。在這樣的世代中,一個健康的教會必須特別小心為領袖禱告,叫他們按照聖經來掌握和經歷上帝的主權,並委身於整全的、合乎聖經的純正道理。解經式講道和合乎聖經的神學,是健康教會的標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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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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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讀提摩太前書6章3-5節,保羅怎樣形一個教導“虛假道理”的人?為什麼提摩太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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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眾傳講“純正的話 ”和“合乎敬虔的道理 ”,對保羅來說那麼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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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者提到,一個人要成為他所服侍教會的會友,必須相信好些教義。他又列出幾個議題,是會友可以相當自由地享有自己想法的。一個人必須相信什麼,他才可以成為你教會的會友?你教會的這些信念,使你們跟區內其他教會有什麼不同?有什麼議題是你教會容許會友有不同看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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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些在聖經中清楚明白地表達的教義,往往被忽視或忽略,因為這些教義被證實為困難、引起爭議,甚至引起分裂的。潛在的爭議是不是一個的好理由,讓我們避免在教會中談論和教導這些教義?為什麼是?為什麼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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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作者在第xx頁,列出了四個往往得不到應有注意的問題,你認為聖經怎樣回答這些問題?請列出經文出處來支持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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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羅在提多書1章9節寫到,會眾的領袖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 ”。你認為一個牧者或長老,明白和擁護上帝在救恩上的主權重要嗎?如果一個教會領袖懷疑上帝在這個領域的主權,或錯誤地理解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會有什麼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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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福音<br>一‧福音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二‧上帝、人、基督、回應三‧福音是救恩發出的根本邀請四‧思考問題 <br>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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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福音<br>對於教會生活中的一個特別範疇,就是我們對福音 ──耶穌基督的好消息──的理解,有合乎聖經的神學觀念,是特別重要的。福音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因此也應當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我們每一個作為基督徒的應該祈求,求我們關心靠基督得救這奇妙的好消息,多於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所做的任何事情。一個健康的教會,就是一個充滿對福音有心人的教會;而對福音有心的意思是對真理有心,這真理所指的是上帝所呈現的自己,上帝對我們的需要、基督的聖職和我們的責任的看法。<br>當我向人講述福音的時候,會謹記四個重點──上帝、人、基督、回應。我跟這個人分享了我們聖上帝和權能創造者的真理沒有?我有沒有清楚說明,我們人類是一種奇怪的混合體,一方面是按照上帝形像造的,另一方面卻是墮落、犯罪、與上帝隔絕的?跟我交談的這個人明白基督是誰嗎?祂是上帝又是人,祂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祂是我們的代罪羔羊,也是復活的主。最後,即使我把這一切真理都跟這個人分享了,他是否明白自己必須回應福音,必須相信這個信息,並因此轉離自我中心和犯罪的生活?<br>把福音呈現為錦上添花的東西,給非基督徒一些他們自然想要的東西 (例如:喜樂、平安、福樂、滿足、自尊、愛 ),是局部真實的,但只是局部真實而已。正如巴刻 (J. I. Packer)說: “部分真實偽裝為全部真實,就變成完全不真實。”從基本來<br>說,每一個人都需要赦免。我們需要屬靈生命。把福音表達為不那麼根本和激進,就是要求虛假的歸信和越來越無意義的教會會籍,兩者都會使向我們身邊的人傳福音更加困難。<br>今天,分散在住宅、辦公室和鄰舍的教會會友,他們會看見更多的非基督徒,而且與非基督徒相處的時間,要比在星期天與基督徒相處的時間多很多。我們每個人都擁有大量關於基督救恩的信息,讓我們不要把它跟別的東西交換。讓我們今天就向人分享它!上一輩偉大的基督徒領袖,兼德州達拉斯第一浸信會 (First Baptist Church)牧師脫維特 (George W. Truett)說: <br>“你對一個教會可以所作的最大指控……就是這教會對人的靈魂缺少了熱愛和憐憫。假如一個教會對失喪靈魂的同情沒有流溢出來,假如她沒有出去,尋求向失喪的人指出認識耶穌基督的途徑,那麼這個教會並不比一個同鄉會好。”<br>一個健康的教會認識福音,一個健康的教會也分享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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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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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相信,我們作為基督徒應該更多關心靠基督得救這好消息,多於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所做的任何事情。你同意嗎?請讀哥林多前書 2章 2節,為什麼耶穌基督的福音那麼重要? <br>2. 一個人要對福音有合乎聖經的理解,他需要對上帝有什麼認識?他需要對人、以及人在罪之下的狀態有什麼認識?他對基督必須有什麼認識?根据耶穌在馬可福音 1章 15節所說的話,人對福音應該有什麼回應?在那個回應的兩個主要部分,有什麼包含在其中? <br>3. 作者寫道: “把福音表達為不那麼根本和激進,就是要求虛假的歸信和越來越無意義的教會會籍 ”,這 “根本和激進 ”的福音信息是什麼?這跟福音有時被表達為令非基督徒快樂多一點,使他們對自己感覺良好一點的方式,有怎麼樣的不同?<br>4.對於脫維特牧師的挑戰,你的教會能達標嗎?在向失喪的人分享靠基督得救的福音上,你的教會有多熱情呢?<b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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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歸主<br>一‧悔改與信心二‧歸主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三‧“你不是屬於主的! ”四‧教會的“逆向見證”五‧從果子證明一個人是否信主六‧思考問題 <b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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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歸主<br>早在1878年,我們教會第一次開會的時候,就通過了一份信仰宣言。那是1833年《新罕布夏州信仰宣言》 (New Hampshire Confession of Faith)的加強版本。這個宣言成為了《浸信會信仰和信息》的基礎,在 1925年為美南浸信會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採納;後來在 1963年,美南浸信會又採納了這個宣言經修訂和較弱的一個版本。在我們的信仰宣言中,第八章這樣寫道: <br>“我們相信,悔改和信心是神聖的義務,也是不可分離的恩典,是藉上帝重生的靈在我們心裡所作的工。因此,我們深深的承認自己的罪、危險和無助,以及靠基督得救的途徑。我們以真誠懊悔、認罪和懇求憐憫,轉向上帝;同時又衷心地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單單倚靠祂作唯一和全備的救主。”<br>注意這個宣言怎樣說到我們的歸主和回轉。我們回轉,因為我們 “深深的承認自己的罪、危險和無助,以及靠基督得救的途徑 ”;那是“藉上帝重生的靈在我們心裡所作的工”。這個《宣言》又引用了兩段經文支持這個思想:使徒行傳11章18節:“眾<br>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 ‘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br>16 <br>改得生命了。 ’”和以弗所書2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br>己,乃是神所賜的。 ”<br>假如我們對自己歸主的基本理解是,那是我們所做的一些事情,而不是上帝在我們裡面所做的事情,那麼我們就誤會了。歸信當然包括我們的行動 ──我們必須做真誠的委身,和自覺的決定。儘管如此,歸主的意思遠不止於此。聖經很清楚的教導,我們不是全都向著上帝的方向走去,有些人找到了那條路,但有些人還在找。相反地,聖經把我們呈現為,我們的心需要更換,我們的心意需要更新,我們的靈需要被賜予生命。這裡沒有一件是我們能夠靠自己做到的。我們可以做一個承諾,但是我們必須得救。不管我們外面表現出來是怎麼樣,每一個人所需要的改變是那麼根本,那麼接近我們的根,這只有上帝能夠做到。我們需要上帝來轉變我們。<br>這讓我想起司布真 (Spurgeon)的故事。有一次他走在倫敦的街上,有一個喝醉酒的人朝他走過來,靠在他就近的一條燈柱上,說: “嗨,司布真先生,我是你的一個信徒!”對此,司布真回應道:“你必定是我的一個信徒,你肯定不是主的信徒!”<br>錯誤理解聖經關於歸主的教導,其中一個結果是,福音派教會裡充滿曾經在生命的某一刻真誠委身的人,但是他們明顯沒有經歷過聖經所表達的歸主會有的根本改變。根據美南浸信會最近所做的一個研究,在美國,美南浸信會 (筆者的宗派 )會友的離婚率,實際上比全國的平均數還要高。在聲譽良好的基督徒中間,造成這種 “逆向見證”必定是,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對歸主有不合乎聖經的教導。<br>當然,歸主不必是一個情緒激動的經驗。但是,如果它要是聖經所看待的真正歸主,它必須由它的果子把自己證明出來。理解聖經所表達的歸主,是健康教會的其中一個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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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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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讀使徒行傳 11章 18節,對於悔改的最終源頭,這段經文有什麼教導?悔改最終是人單方面決定歸向上帝的結果,還是上帝在人心裡所作的重生工作的結果?<br>2. 讀創世記 6章 5節和羅馬書 8章 7節,請描述人心在罪惡之下的狀況。聖經怎樣講述人討悅上帝的能力,或是人自己決定轉向上帝的能力? <br>3. 讀以弗所書 2章 1-10節,在我們歸信主的時候,上帝在我們心裡造出很大的改變。這段經文怎樣講述這種改變?這是人可以靠極大的努力在自己身上產生的果效嗎? <br>4. 近期的調查報告說,在今天的美國,福音派基督徒的離婚率比國家的平均數字更高。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什麼?按照聖經的教導,什麼是上帝的靈在人生命裡進行的重生工作所彰顯出來的一些證據或“果子”? <br>5. 在過去的多個世紀,信徒一般在進入成年期的時候 (即 17-20歲)領洗。在過去的一個世紀,在這個年齡領洗的基督徒減少了,可能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那是意義重大的?<b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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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傳福音<br>一‧疏忽的後果二‧由對歸主的理解所塑造的傳福音三‧傳福音的定義四‧使人歸信的是上帝五‧當會籍凌駕出席率六‧要傳達的三個真理七‧資源八‧思考問題 <br>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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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傳福音<br>先複習一下,到此,我們已經思想過標誌著一間健康教會的標記有:解經式講道,合乎聖經的神學,以及從聖經理解福音和歸信。其中一個說明這些東西有多重要的方法,是思考會眾失去這些東西的後果。講道很容易變成陳腐地重複已知的真理;基督信仰可以變成無法從週遭的世俗文化中分別出來;福音可以被改造為比靈性自助稍稍好一點的東西;歸信可以從上帝的作為,降格成純粹是人的決心。可是,這樣的教會──有的是膚淺的講道,世俗的思想,以及只鼓勵一次口頭上認信基督 (往往錯誤地應用羅馬書 10:9)的自我中心的福音──不能有效地傳達靠基督得救這大好的信息。<br>對教會的所有肢體來說,尤其對擁有教導特權和責任的領袖來說,按照聖經去理解傳福音是關鍵的。當然,一個人怎樣分享福音,是跟他怎樣理解福音有密切關係的。如果你對上帝和福音的認識,對人類的需要和歸信的概念,是由聖經模塑出來<br>的,那麼你自然會對傳福音有正確的理解。我們應該更加注意去認識和教導福音本身,然後才去教導人們分享福音的方法和策略。<br>按照聖經,傳福音是自由地表達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並信靠上帝去使人歸向祂 (見<br>使徒行傳 16:14)。“救恩出於耶和華。 ”(約拿書 2:9;比較約 1:12-13)不管我們用什麼<br>方法試圖強迫產生屬靈的新生,其效用也會像以西結試圖縫合那些枯乾的骨頭,又像尼哥德慕嘗試令自己重生一樣;而結果也相似。<br>倘若歸主被理解為純粹是一個一次性作出的真誠承諾,那麼我們就需要盡一切的可能,使每個人都走到作出口頭認信的一步。可是,按照聖經,雖然我們要關心,要懇求,並要說服,但是我們首要的任務是忠於上帝給我們的責任,就是把祂交給我們的同一個好消息,傳達出來。上帝會透過我們傳達的這個好消息,帶領人歸信祂 (見約翰福音 1:13;使徒行傳 18:9-10)。<br>初信的基督徒往往看似天生就察覺到,他們得救本質上就是恩典。就在過去幾個星<br>期或幾個月,你大概會聽過一些見證,提醒你歸信是上帝的工作。“你們得救是本乎<br>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br>(以弗所書 2:8-9)<br>假如一個教會會友名冊上的人數,顯著地比出席聚會的人數為多,那麼就要問一個問題:這個教會對歸主的理解是否合乎聖經?此外,我們應該要問,教會是怎樣實踐傳福音工作,以致造成這麼大量的人不參與教會生活,卻又認為他們的會籍證明他們自己得救?教會有沒有作出任何形式的反對,還是沉默地容許這個情況存在?合乎聖經的教會紀律,是教會福音工作的一部分。<br>在筆者的傳福音工作中,我會向人傳達三點關於他們必須對福音作出的決定: ‧第一,這個決定代價高昂 (因此必須小心考慮,見路加福音 9:62); ‧第二,這個決定刻不容緩 (因此必須作出,見約翰福音 3:18, 36); ‧第三,這個決定物有所值 (因此應該作出,見約翰福音 10:10)。<br>這是我們向家人朋友傳福音時應該力求達到的平衡,這也是整個教會做傳福音工作時應該力求達到的平衡。<br>關於傳福音,有一些十分出色的印刷材料可供參考。就思考我們對福音的理解,與我們所用的傳福音方法之間的密切連繫,我推薦麥滋格 (Will Metzger)著的《Tell the Truth》(Inter-Varsity Press)和梅奈 (Iain Murray)著的《The Invitation System》及《Revival and Revivalism》(Banner of Truth Trust)。<br>那麼,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就是按照聖經去理解和實踐傳福音。唯一真正的增長,是來自上帝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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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br>1 作者把傳福音定義為 “自由地表達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並信靠上帝去使人歸向祂”。當我們理解到叫人歸信主的是上帝時,這怎樣影響我們做傳福音的工作?假如你令我們相信,人最終需要自己作出歸信主的選擇,那麼我們的傳福音工作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呢? <br>2 你教會名冊上的會友人數,是否比出席聚會的人多很多?如果是的話,你認為原因會是什麼?你教會在傳福音的工作上,是否以平衝、健康的方式來傳達福音?可以做什麼來改善平衡的狀況? <br>3 當作者說跟從基督的決定是 “代價高昂”的,他的意思是什麼?當他說那是“刻不容緩”時,他的意思又是什麼?當他說那是“物有所值”時,他的意思是什麼?有那些經文教導這三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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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br>一‧聖經中的會友概念二‧會友身分等於委身三‧會友身分和參與之間的大鴻溝四‧會友身分是一份責任五‧會友是對救恩的集體見證六‧有意義的會友身分七‧思考問題 <b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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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br>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今天所認識的“教會會籍 ”是不符合聖經的。舉個例子,我們沒有關於第 1世紀住在耶路撒冷中部的基督徒,決定參加某一個基督徒集會,而不參加另一個集會的記錄。從已有的資料我們可以說,當時沒有尋找教會這回事,因為一個社區只有一個教會。在那種意義上,我們知道新約中沒有教會會友名單;但是我們有一些與新約教會有連繫的人的名字,他們或是由教會供養的寡婦 (提摩太前書 5章),或是羔羊的生命冊上記錄的名字 (腓立比書 4:3;啟示錄 21:27)。新約中也有經文暗指教會會友身分的定義和明確界限。每個教會都知道誰是自己的會友,舉個例子,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表明,有些人是不包括在內的 (例:哥林多前書 5章),而另一些人則包括在內 (例:哥林多後書 2章)。在後一個例子中,保羅甚至提到 “眾”人 (哥林多後書 2:6)有權施行把人趕出教會的 “責罰”。這“眾人”,只可能是被視為教會會友這群人中的大多數。<br>在基督徒中,設立教會會友制度,是要幫助我們掌握對彼此的責任和愛。我們加入某一個教會,與那個教會認同,是要讓那個教會的牧者和會友知道,我們打算在出席聚會、奉獻、禱告和服侍上,委身參與。我們提高了別人在這些方面對我們的期<br>望,並且使別人知道我們為這個教會負責。我們與教會一同服侍,以此保證我們對基督的委身;我們也呼喚他們委身在愛中服侍我們,在我們作門徒成長的過程中鼓勵我們。<br>在這種意義上,教會會友的身分是合乎聖經的概念。它來自保羅的比喻,以身體比作教會。它來自基督藉恩典拯救我們,把我們放在教會中服侍他人,並在愛中服侍祂。它來自我們對彼此的義務,正如在聖經論到“一起 ”和“彼此”的經文中清楚表明的。所有這些都包含在一個健康教會的契約內 (見附錄)。<br>當們對傳福音、歸主和福音的理解越接近聖經,我們對教會會友身分的構想也會隨之受到影響,這應該是不足為奇的。我們會開始較少視會友身分為鬆散的聯繫,只是偶爾有用;我們會較多視之為一個固定的責任,為福音的目的把我們牽涉在其他人的生命中。<br>一個教會的會友人數,與實際參與活動的人數相差甚遠,這是我們經常會發現的情況。試想想一個有 3000名會友的教會,但只有 600人固定出席教會聚會。我恐怕今天很多福音派牧師,會為名冊上記錄的會友人數驕傲,多於為出席率感到苦惱。根據美南浸信會最近所做的一個研究,這情況在美南浸信會中是正常的。一個典型的美南浸信教會有 233個會友,而主日早上參與崇拜的就有 70人。我們奉獻的數目有沒有增加呢?哪個教會的財政預算等於──更不用說超過──會友年收入的 10%?<br>除了因為身體的限制不能出席聚會,或者因為財務的負擔不能給予奉獻外,這個情況會不會暗示,會友這種身分所呈現的信息是,他不一定需要參與聚會?那麼,這些會友的數目意味著什麼?記錄的數字可以輕易地,或許是更容易地,像雕刻的圖像那樣成為偶像。但是我認為,上帝會評價我們的生命,衡量我們的工作,多於數算我們的數目。假如教會是一座房子,我們就必定是這座房子上的磚頭;假如教會是一個身體,我們就是它的肢體;如果教會是一個信仰的家庭,這就意味著我們是這個家的一分子。羊是成群的,枝子是連在葡萄樹上的。按照聖經,如果一個人是基督徒,那麼他必定是教會的會友。暫且不去理會那些實際的細節 ──不管會友名冊是寫在白色卡紙上,或是儲存在電腦磁碟中──我們必定不可停止固定的聚會 (希伯來書 10:25)。會友身分,不是只是一個我們曾經作過的聲明的記錄,或者是對一<br>個熟悉地方的一份感情。會友身分必須反映出一個活潑的委身,否則它是無價值的;並且比無價值更糟糕,它是危險的。<br>不參與聚會的會友,令到真正的會友和非基督,對於作基督徒的意義感到混淆。而且, “活躍的”會友沒有對那些自願“非活躍的”的會友做過什麼服侍,但卻容許他們保留教會會友的身分;會友身分是教會集體認可一個人的得救。再者,我們必須清楚明白:教會的會友身分,是那個教會集體見證個別會友的得救。可是,會眾怎能誠實地證明一個沒有出現的人,是忠實地在走天路?如果有會友離開我們的隊伍,並且沒有走到其他相信聖經的教會中聚會,我們有什麼證據證明他們至今都是屬於我們的?我們不一定知道這些沒有參與聚會的人是非基督徒;或許,我們根本不能夠確定他們是基督徒。我們不必告訴他們說,我們知道他們將會下地獄;只是我們不能告訴他們說,我們知道他們將會上天堂。一個教會要實行合乎聖經的會友制度,所需要的不是完美,而是誠實。它需要的不僅僅是做決定,而是真正的門徒訓練;它不是單純由個人經歷構成的,而是由那些與上帝和其他人彼此立約的人集體確定的。筆者個人希望看到所服侍教會的會友人數變得更有意義,所有名義上的會友都變成實質的會友。對許多人來說,這意味著要把他們的名字從我們的名冊上 (但不是從我們心裡)刪除;對一些人來說,這意味著重新投入我們教會的生活。新的會友要在信仰和教會生活上接受教導,許多現有的會友也需要類似的教導和鼓勵。因為我們尋求成為健康的浸信教會,正如以往我們在歷史上一樣,我們的出席率要再一次超過會友人數。無疑這應該也是你對你教會的期望。<br>重新恢復小心地實行教會會友制度,有很多好處:它使我們向非基督徒所作的見證更加清楚;它使較軟弱的羊更難走入歧路、偏離羊圈,而仍然認為自己是羊;它幫助更成熟的基督徒在門徒訓練上更具體和集中焦點;它使我們的教會領袖準確地知道他們向誰負責。在這一切事情上,上帝會得著榮耀。<br>我們的禱告是,教會會友身分會比現在更加有意義,以至我們可以更好地知道我們要為誰負責,以致我們可以為他們禱告,鼓勵他們,激發他們。我們不應該容許人因為情感的原因,而保留他們在我們教會中的會籍。從聖經的角度考慮,這樣的會友根本算不上會友。在我們教會的契約中,我們也立誓說: “當我們搬遷離開這個地方,我們會盡快與別的教會聯合,在那裡實踐這契約的精神和上帝話語的原則。”這個承諾是健康門徒訓練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我們這短暫的人生中。<br>教會會友的身分,意味著以實際的方式溶入基督的身體中;它意味著我們在這世界如同客旅和寄居的人,一同向著天家邁進。無可置疑,一個健康的教會的另一個標記,是按照聖經去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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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br>1 聖經有沒有明顯地提到本地教會的會友名冊?那裡有暗示這名冊的存在?讀哥林多前書 12章 14-26節,教會會友的身分可以怎樣幫助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活出我們作為基督的身體對彼此承擔的義務? <br>2 作者寫道,我們應該視教會會友身分為:“我們會開始較少視會友身分為鬆散的聯繫,只是偶爾有用;我們會較多視之為一個固定的責任,為福音的目的把我們牽涉在其他人的生命中。 ”按照這段話,你教會大部分的會友怎樣看待他們的會友身分?教會會友有什麼責任?履行那些責任能夠對福音工作有怎樣的貢獻? <br>3 作者相信,教會會友身分必須反映對基督活潑的委身,否則它是無價值的,甚至是危險的。為什麼這可能是真的?對基督及祂的教會的活潑委身,是怎麼樣的? <br>4 作者寫道,教會會友身分是一個教會對個別會友的得救的集體見證。讀希伯來書 13章 17節,聖經教導,教會領袖需要就他們牧養的人“交賬”。你認為這“賬”只是一個陳述,表示一個人曾經作過跟隨基督的決定,還是一個有見識的見證,是一個人忠實地結出福音的果子?這怎樣影響我們對於誰人的名字應該放在會友名冊上的理解? <br>5 作者列出小心地保衛我們教會會友名冊的幾個好處。我們對教會會友身分有合乎聖經的理解,怎樣使我們對非基督徒所作的見證更加清楚?它怎樣使仍然認為自己是基督徒、但是比較軟弱的信徒,更難走迷路?它怎樣幫助成熟的基督徒進行門徒訓練時有輪廓有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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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門徒訓練<br>一‧上帝要求聖潔二‧判斷三‧上帝期望教會作判斷四‧關上前門,打開後門五‧帶進新朋友六‧負責任地執行紀律七‧執行懲教性紀律的五個原因八‧思考問題 <b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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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門徒訓練<br>一個健康教會的第七個標記,是固定地執行教會紀律。按照聖經實行教會紀律,使得作教會的會友有意義。雖然自從基督以來,執行紀律是教會通常的做法,但是在最近的幾個世代,教會紀律現已淡出福音派教會的平常生活中。<br>我們人類受造原本就擁有上帝的形像,為要向上帝所造的萬物見證祂的屬性 (創世記 1:27)。因此無怪乎縱貫整個舊約,當上帝為祂自己塑造一群子民的時候,祂都吩咐他們要聖潔,使他們的品格可以更近似祂自己 (利未記 19:2;箴言 24:1,25)。這是舊約懲治某人,甚至趕逐某人離開社區的基礎 (正如民數記 15:30-31);這也是模塑新約教會的基礎 (見哥林多後書 6:14-7:1,13:2;提摩太前書 6:3-5;提摩太後書 3:1-5)。<br>然而,對今天的人們來說,這整個概念看似十分負面。畢竟,我們的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不也是禁止人審判人 (譯註:judge《和合本》譯作“論斷”,也可譯作 “判斷”)嗎?誠然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在某種意義上是禁止人審判人,但<br>是在同一卷福音書,耶穌也清楚地呼籲我們去譴責人的罪惡,甚至到一個程度要公開地指責他們 (馬太福音 18:15-17;比較路加福音 17:3)。因此,不管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禁止人審判人的意思是什麼,祂的意思肯定不是要排除“審判”這個詞涵蓋的所有意思。<br>上帝自己是一個法官,祂在伊甸園裡,只要我們仍在罪中,我們就仍處於祂的公正審判之下。在舊約,上帝審判國家,也審判個人;而在新約,聖經則提醒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的工作將會受到審判 (見哥林多前書 3章)。在愛中,上帝管教祂的兒女;在憤怒中,祂譴責不敬虔的人,定他們的罪 (見希伯來書 12章)。當然,到了最後的日子,上帝會啟示祂自己為終審法官 (見啟示錄 20章)。在這一切的審判中,上帝永遠不會出錯,祂是永遠公義的 (見約書亞記 7章;馬太福音 23章;路加福音 2章;使徒行傳 5章;羅馬書 9章)。<br>今天,很多人當知道上帝也叫其他人去審判人時,會感到訝異。國家獲授責任去施行審判 (見羅馬書 13章);聖經叫我們審判自己 (見哥林多前書 11:28;希伯來書 4章;彼得後書 1:5),並且在教會中彼此審判 (雖然不是像上帝的最後審判那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18章,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5至 6章,以及很多其他經文,都清楚表明,教會要在內部執行審判,這審判目的是為了救贖,而不是報復 (羅馬書 12:19)。對於在哥林多教會行姦淫的人,以及在以弗所教會的假教師,保羅說他們應該被趕出教會,被交給撒旦,使他們可以更好地受教訓,以致他們的靈魂可以得救 (見哥林多前書 5章;提摩太前書 1章)。<br>我們應該被吩咐去審判,這是不足為奇的。畢竟,假如我們不能說出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有什麼問題,我們怎樣說出他的生活應該怎麼樣呢?關於許多教會的紀律程序,我其中一個憂慮是,這些程序像把水倒進漏水的水桶裡──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倒進去的東西上,卻沒有想過怎樣把水接住或存留。<br>一個教會增長作者,最近總結了他幫助一個教會增長的建議: “打開前門,關閉後門。 ”他的意思是,我們應該努力使教會更容易讓人接近和進入,並把跟進工作做得更好。這些目標都是好的,今天大部分牧者也已經在追求擁有這種前門開後門關的教會。可是,若要跟從聖經的模式,我們應該採取以下的策略:“關閉前門,打<br>開後門。 ”換句話說,一方面使人更難加入教會,另一方面更容易把人趕出教會。這些行動會幫助教會恢復上帝設立她的用意,迷人可愛,從世界裡分別出來。<br>這紀律應該首先反映在教會招收新會友的方式上。我們有沒有要求那些準會友,讓我們認識到他們過著尊崇基督的生活?我們明白到我們向他們,以及他們向我們所作的承諾的嚴肅程度嗎?如果我們對於怎樣確認和接受新會友更加謹慎,稍後要執行懲教性教會紀律的情況就會減少。<br>當然,任何種類的教會紀律,在實行時都可能會做得很壞。在新約,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論斷別人的動機,不要把我們猜想的想法放在他們身上 (見馬太福音 7:1),也不要為了不重要的事情而彼此論斷 (見羅馬書 14-15章)。在教牧的應用上,紀律的論題充滿了問題;但是我們必須謹記,整個基督徒生活是困難的,也容易被濫用。我們的困難不應該被用作不去執行紀律的藉口,每一個教會都有責任去判斷其領袖,甚至其會友的生命和教導,尤其是這些事情可能會損害教會對福音所作的見證 (見使徒行傳 17章;哥林多前書 5章;提摩太前書 3章;雅各書 3:1;彼得後書 3章;約翰二書)。<br>合乎聖經的紀律是單純地順服上帝,單純地承認我們需要幫助。以下是執行懲教性教會紀律的原因,希望通過執行紀律,對以下五方面有建設性的影響:(1)對受紀律的個人;(2)對其他基督徒,讓他們看見罪惡的危險;(3)對教會整體的健康;(4)對教會的集體見證;最重的是, (5)我們的聖潔要反映出上帝的聖潔。作為教會會友這個身分是有重要意義的,不是為我們的驕傲,而是為了上帝的名。合乎聖經的教會紀律,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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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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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讀約翰福音 5章 27-30節,天父把審判的權柄賜給了誰?現在讀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耶穌把審判世界的權柄授予誰?教會有沒有忠心地履行主給我們的這個使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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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讀哥林多前書 5章 1-2節,對於那個有罪的教會肢體,保羅說哥林多教會應該採取什麼行動?現在讀第 3-5節,教會憑誰的權柄 (奉誰的名字)作出這行動?<br>這行動最終的盼望是什麼?你認為保羅看教會紀律是一個無情殘忍的行動,還是一個對人靈魂有好處的愛心行動? <br>3. 有一個作者說,基督徒應該 “打開教會的前門,並關閉後門”,這句話怎樣解釋?作者提出相反的意見,說我們應該 “關閉前門,打開後門”,你認為哪一個見解更合乎聖經?你認為哪一個見解更容易造就健康的教會會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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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讀羅馬書 14章 1-4節,有那些方式使教會紀律更容易被濫用?花些時間想一想,你的教會可以怎樣忠心謹慎地履行主在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交託我們的命令,並同時防止濫用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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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動基督門徒訓練和成長的關注<br>一.基督徒的成長二.聖潔是成長的證據三.忽略紀律阻礙成長四.一個社群一同成長五.成長的樣子六.在成長中,上帝得著榮耀八.思考問題 <br>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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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動基督門徒訓練和成長的關注<br>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獨特標記,是對教會的成長有普遍的關心──不是單單關注人數的增長,而要關注肢體的成長。今天,有人認為一個人可以一世作“嬰孩基督徒”,成長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額外事情,是只屬於特別熱心的門徒的。可是,成長是生命的象徵。會生長的樹木是有生命的樹木,會生長的動物是有生命的動物。生命包含了增大和進步。在我們很多方面的經驗中,當某東西停止生長,它就是死了。<br>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在他們的基督信仰上成長 (哥林多後書 10:15);對以弗所教<br>會,他希望他們 “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以弗所書 4:15;比較歌羅西書 1:10;帖<br>撒羅尼迦後書 1:3)。彼得勸勉一些早期的基督徒,要 “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br>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彼得前書 2:2)。把教會變為一些可以管<br>理的數據,例如出席率、受浸人數、奉獻金額和會友數目,使增長可以有形地看得見,是很多牧師的試探;然而,這些數據與保羅所描述的,和上帝所渴望的增長,有很大的落差。<br>愛德華滋 (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論宗教的影響》(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中表示,基督門徒的真正成長,最終不是單純的興奮,增加使用屬靈術語,或是對聖經的認識增加;它甚至不是明顯地增加喜樂或愛心,或是對教會的關注;甚至連增加對上帝的熱心和讚美,增加對自己信仰的信心,也不一定無錯地顯示,那是真實的基督徒生命的成長。那什麼才是呢?根據愛德華滋的說法,儘管這一切都可能是真實的基督徒生命成長的證據,但是唯一肯定看得見的標誌,就是一個越來越聖潔的生命,而這生命是扎根於基督的捨己中的。教會應該對這種在會友的生命中不斷增加的敬虔,有極度的關注。<br>正如我們在第七個標記中看到的,一個教會忽略了適當的紀律,其中一個無意中產生的後果,是增加門徒會越見困難。在一個沒有紀律的教會中,榜樣不明顯,模範被混淆。沒有園丁決心要栽種雜草的;雜草本身就是不受歡迎的東西,它們會對生長在周圍的植物產生不良影響。上帝對教會的計劃,不會容許我們任由雜草生長而不加阻止。<br>一個立約的信徒群體產生的良好影響,可以成為上帝手中的工具,以增加祂子民的數目。當上帝的子民被建立起來,一同在聖潔和捨己的愛中成長,他們處理紀律和鼓勵門徒訓練的能力應該會改善。教會有義務作上帝的工具,使更多人蒙恩得救。假如事與願違,教會成為一個只教導牧者想法的地方,在那裡上帝被質疑多於受敬拜;在那裡福音被淡化,傳福音的行動被歪曲;在那裡教會會友這個身分變得沒有意義;世俗的個人崇拜被容許在牧者四周增長,這樣就很難找到一個關係緊密或造就人的社團了。這樣的一個教會肯定不榮耀上帝。<br>增長的教會叫上帝得榮耀。這增長可用很多不同的方式出現:蒙召參加宣教工作的人數增加;年資較長的會友,開始重新體會到他們對傳福音的責任;很多年青的會眾,單純出於對年長肢體的愛心,而出席喪禮;更多禱告,並渴望更多聽道;在教會的會議上,充滿真誠的屬靈對話;獻金增加,奉獻者更加不計較地奉獻;更多肢體與別人分享福音;父母重新發現用信仰教育兒女的責任。只有少數的例子,是基督徒為這種教會增長禱告和努力的。<br>當我們看見一個教會,其肢體越來越像基督的樣式,這樣誰得稱讚和榮耀?“惟有<br>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br>帝。”(哥林多前書3:6下-7;比較歌羅西書2:19)因此彼得寫信給那些早期的基督徒<br>時,他最後的祝福是一個隱藏在命令中的禱告:“你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br>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br> !”(彼得後書3:18)我們可能以<br>為我們的成長為自己帶來榮耀,但是彼得知道得更清楚:“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br>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br>帝。”(彼得前書2:12)明顯地,他記得主耶穌的話:“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br>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在這裡我們肯定會想,我們掉進自我讚賞的陷阱裡是自然<br>的;但是主耶穌繼續說:“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努力推動<br>基督門徒訓練和增長,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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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br>1 2章1-3節,彼前對這些基督徒有什麼期望?“漸長”以致得救是什麼意思? <br>2 “教會增長”就只是人數的增加。讀使徒行傳2章41節,你認為為什麼的人數?現在讀第2章餘下的經文,假如大量歸主的人沒有在聖潔上成長,他們會叫上帝得榮耀嗎?為什麼會?為什麼不會? <br>3 作者寫道,雜草會對生長在週圍的植物帶來不良的影響;無紀律、有罪的教會肢體,會在哪些方面對他們周圍基督徒的成長產生負面的影響?在一個教會中,良好的影響可以怎樣成為上帝手中的工具,叫祂的子民成長或增加?你可以在自己的教會中找到一些例子嗎? <br>4 一個靈命成熟的教會,在哪些方面叫上帝得榮耀?當中有多少事情是持續在你自己的教會中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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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教會領袖<br>一‧合乎聖經的長老職任二‧長老的簡短歷史三‧會眾是最終的權柄四‧所有長老都是“教導的長老”五‧長老是多於一人六‧牧師的獨特角色七‧長老團的好處八‧長老與執事的混淆九‧思考問題 <br>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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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教會領袖<br>一個健康的教會有什麼類型的領袖?一群會眾,委身基督,有天賦服侍的恩賜?是。執事在教會事務上是服侍的模範?是。牧師忠心地傳講上帝的話語?是。然而按照聖經,還有別的東西是一個健康教會領導的一部分,那就是長老。<br>作為牧者,我祈求基督,把擁有屬靈恩賜和牧養關顧能力的人,並顯明是上帝呼召他們作長老或監督的 (在聖經中這兩個詞交替使用,例如使徒行傳 20章),放在我們的教會裡面。我祈求上帝叫這樣的門徒成長,得著恩賜,為會眾及教會的教導作牧養監督的工作。倘若情況很清楚地顯示,上帝那樣厚賜恩賜給教會中的一位肢體,並且在禱告之後,教會承認他的恩賜,這樣,他應該被分別出來作長老。<br>所有教會都有人執行長老的功能,即使他們不以長老之名稱之。這個職任在新約中有兩個名稱:episcopos (監督)和 presbuteros (長老)。當福音派信徒聽到“長老”這個詞,很多人會立刻想到“長老會”(Presbyterian),然而第 16世紀的第一代公理會信徒<br>(Congregationlists)教導,長老的職分是新約教會的一個職任。在整個 18世紀到進入 19世紀,長老都可以在美洲的浸信教會中找到。事實上,美南浸信會的第一位主席莊遜 (W. B. Johnson)寫過一篇論文,他呼籲更多浸信教會實行多長老制,認為這是合乎聖經的。可是,莊遜的懇求沒有被理會。不管是因為不注意聖經,還是因為邊境 (在那裡,教會以驚人的速度湧現)的生活壓力,培育這種領袖的做法減少了。然而浸信會的文件,繼續討論可否恢復這合乎聖經的職分。直至 20世紀初期,浸信會的刊物都用“長老”這個名稱來指領袖。<br>浸信會與長老會對長老的理解有兩個基本的分別。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分別是,浸信會是公理派的;意思是,他們明白到,事情最終的判辨不在於會眾中的長老 (或是在長老以外,像在長老制中),而是在於整體會眾。因此,浸信會強調教會行動的共識本質。所以,在一個浸信教會中,長老並所有其他執事會和委員會的作用,最終不過是全體會眾的諮詢團體。<br>再要提到的是聚集的會眾的權柄。在基督之下,唯有聚集的會眾是上訴的終審法庭。在新約中,我們一而再、再而三找到一些證據,證明有看似公理派的早期形式出現。在馬太福音 18章,當耶穌教導門徒處理犯罪弟兄的事情時,最終的判決不在長老,不在主教或教宗,不在理事會或會議;最終的判決在於會眾。在使徒行傳第 6章,使徒把設立執事的決定交給會眾。<br>在保羅的書信中,我們也找到一些證據,顯示他假定會眾有這最終的責任。在哥林多前書 5章,保羅沒有責備牧師、長老或執事,卻責備會眾容忍罪惡。在哥林多後書 2章,保羅提到他們大多數人在紀律一個犯錯的會友時所做的事。在加拉太書,保羅呼籲會眾判斷他們聽見的教導。在提摩太後書 4章,保羅不但責備假教師,而且也責備那些人付錢給假教師,叫他們去教導發癢的耳朵想聽的信息。長老做帶領的工作,但他們做的時候,要按照聖經,也必須受會眾的約束。<br>第二個分歧在於長老的角色和責任。長老會傾向強調保羅在提摩太前書 5章 17節對提摩太說的話: “善於督導的長老,尤其是在道上和教導上勞苦的人,應當被看為配受加倍敬奉的。 ” (《呂振中譯本》)有些人辯論說,經文最後一句清楚表示,有些長老的主要工作不是傳道或教導,而是管理或管治。這是長老會把長老區分為 “治理的長老”(平信徒長老)與“教導的長老”(牧師)的起源。<br>然而,把 malista這個字翻譯為“尤其是”是值得怀疑的;在這個上下文裡,更好的翻譯是“必定是”或“特別是 ”。在前一些的提摩太前書 4章 10節這樣寫道:“我們已把盼望釘住於永活的上帝了;他是萬人的拯救者﹐尤其是信徒的拯救者”(《呂振中譯本》)。保羅好像是說,正如許多人沒有相信就得救,督導教會的也沒有傳道和教道;換句話說,一個也沒有。<br>浸信會傾向強調“長老”、“監督”和“牧師”這幾個詞在新約中的交替使用,並指出在提摩太前書 3章 2節,保羅清楚地告訴提摩太,長老必須“善於教導”。保羅寫信給提多時,又提到長老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書 1:9)。因此,浸信會往往認為,不懂教導聖經的長老是不合宜的。<br>然而,第 18世紀的浸信會和長老會信徒通常會同意,每一個本地教會都應該有多於一位長老。雖然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表示一群會眾應當有多少位長老,但卻清楚地顯示教會的長老是多於一位的,因為所用的 “長老”一詞是複數的 (例:使徒行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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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16:4,20:17,21:18;提多書 1:5;雅各書 5:14)。筆者本人的經驗使我確信,依照新約的做法,在可能的情況下,在一個教會中設立多些長老,使他們植根於會眾中,這樣要比只有一位牧師來得有用。今天在浸信教會中,這種做法已不常見,但卻有增加的趨勢 ──而且是為了好的理由。新約時期的教會需要長老,現在的教會也需要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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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表示牧師沒有明確的角色,新約聖經中有很多提到傳道和傳道者的經文,是不適用於教會中所有長老的。因此在哥林多,保羅專注於傳道,他的工作方式是教會中的平信徒長老做不到的 (使徒行傳 18:5;比較哥林多前書 9:14;提摩太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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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5:11)。傳道者會特意走到一個地方去傳道 (羅馬書 10:14-15),而長老則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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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個社群的一分子 (提多書 1:5)。 (要知道長老與傳道更多的區別,參 A Display of God's Glory, CCR 2001)<br>然而我們必須謹記:在根本上,傳道人或牧師也是會眾的長老之一。意思是,涉及教會但不需要全體會友關注的決定,不應該單由牧師負責,而應該由整體長老負責。這種做法有時是累贅的,但卻有極大的好處,能圓滿牧者的恩賜,彌補他的一些缺點,補充他的判斷,在會眾中營造對決定的支持,使領袖減少受到不公平的批<br>評。這又使領導更加有根基和持久,並能更成熟地持續下去。這豉勵教會為本身的靈性負起更多的責任,幫助教會減少依賴受僱的人。<br>許多現代的教會往往把長老與教會幹事或執事混淆。執事也是新約的一個職任,根源於使徒行傳第 6章。要為長老與執事這兩個職任作絕對的區分是困難的,執事所關注的是教會生活的實際細節,例如行政、維修、關顧教會肢體的實質需要。今天,在許多教會中,執事也扮演某些屬靈角色,但大部分還是把屬靈的事情交由牧師負責。重新區分長老與執事的角色,會使教會得益處。<br>長老這個聖經中的職任,是我作為牧師所擔任的:我是主要的傳道長老。但是,所有長老應該攜手合作造就教會,定期相聚禱告和討論,或者為執事和教會提供建議。明顯地,這個出自聖經的概念具有實用的價值。如果把它實踐在我們的教會中,就能大大地幫助牧師,除掉他們肩頭上的重擔,甚至從教會申除掉他們自己微小的獨裁。事實上,認可用敬虔、具洞察力、可靠的平信徒作長老,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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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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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讀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在判斷一個犯了罪的弟兄時,耶穌認可誰為終審法庭?現在請讀使徒行傳 6章 1-4節,使徒把揀選七個執事的責任交託給誰?再讀哥林多後書 2章 6節,這個人所受的懲罰是誰施行的?對於教會事情的最終權柄何在,這些經文有什麼暗示? <br>2. 讀提多書 1章 5節,明白到教會的最終權柄在於聚集的會眾,你認為保羅為什麼卻認為每一個教會都設立長老是明智的做法? <br>3. 在提摩太前書 3章 1-6節,保羅列出一個長老應有的資格。花一些時間去想一想,為什麼那些性格特質對教會的領袖重要?在你教會中有誰符合這些資格? <br>4. 讀使徒行傳 6章 1-4節,執事的角色與監督教會事務者的角色有何不同?你的教會在管治上認得出這些分別嗎?<br>5. 從使徒行傳第 6章,我們知道執事的工作是照顧教會的實際需要,因此使教會的眾監督 (使徒、長老、牧師)能專心祈禱和傳道。你教會有什麼持續的實際需要,是可以由一個執事來滿足的?在保存教會的合一和支持教會傳道人的事情上,執事還可以扮演其他什麼角色?<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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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br>當我們可以正當地假定那些在教會裡的信徒都是重生的,而那些重生的信徒都委身於教會,這樣,新約教會的形象就可以生動地活現在會眾當中。上帝在祂的良善中呼召我們一同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當我們彼此相愛和關顧時,就反映出上帝的愛和關顧。在世界裡,關係就暗示了承擔;在教會當然也一樣。<br>在第三誡中 (出埃及記 20:7;申命記 5:11),上帝警告祂的子民不可妄稱祂的名。這條誡命不是單單禁止人褻瀆上帝,還禁止人徒然地、虛空也、無目的地,或是為了錯誤的目的,把上帝的名加諸自己。<br>這個命令是我們在教會中要遵守的。今天很多教會都生病,我們錯誤地把自私的得益視為屬靈增長,錯誤地把純粹的興奮視為真敬拜。我們珍視世俗的接納,而非過會引起世俗反對的生活。不管教會的統計數字如何,今天太多教會似乎不關心聖經中那些應該使一間教會有活力、有增長的標記。<br>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關心教會的健康,尤其那些蒙召在教會作領袖的。我們的教會要向上帝創造的人彰顯上帝和祂榮耀的福音。我們要藉著一同的生命榮耀祂,這個彰顯的負擔是我們可怕的責任,也是我們巨大的特權。<br>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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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健康教會的典型契約<br>我們相信,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悔改並相信主耶穌基督,把自己交託給祂,我們認信,並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現在我們靠賴祂恩典的幫助,嚴肅地、歡欣地更新我們與各人彼此所立的約。<br>我們會用和平彼此聯絡,為我們在聖靈裡的合一努力和禱告。<br>當我們成為基督教會的肢體時,我們會以愛相待,同走天路,彼此相顧和守望,並在有需要的時候忠誠地彼此勸勉和懇求。<br>我們不會停止聚會,也不會忽略為自己和為別人祈禱。<br>我們會竭力隨時關心我們的家人和朋友,以主的培育和訓誡,用純潔和愛心的榜樣,尋求使他們得著救恩。<br>我們會與喜樂的人同樂,竭力用溫柔和同情去擔當彼此的重擔和憂傷。<br>我們會靠著上帝的幫助,在世上謹慎地過日子,拒絕不敬虔的事和世上的情慾,並謹記著我們已經自願地藉著浸禮被理葬,從象徵的墳墓中復活過來,因此我們現在有一個特別的義務,就是要活出聖潔的新生活。<br>我們會攜手合作,透過維持這教會的敬拜、聖餐、紀律和教義,使教會能夠繼續忠心地進行福音事工。我們會樂意定期地支持教會的事工,教會的開支,對貧窮人的救助,以及向萬民傳揚福音。<br>當我們搬遷離開這個地方,我們會盡快與別的教會聯合,在那裡實踐這契約的精神和上帝話語的原則。<br>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和聖靈的相交,常與我們同在。阿們。<br><br>

Revision as of 07:11, 26 September 2008


引言
上帝按著祂的良善和慈愛呼召我們,但不是要我們作孤立的基督徒。雖然我們個別地犯罪,個別地被呼召從世界裡出來,但是我們也被呼召聚集在一起,成為一群會眾。在新約裡面,這群會眾就稱為教會。今天,坊間許多書本和週遭的講者都聲稱,幾乎每一樣想得到的東西,不管是敬拜模式、電腦程式、書籍、音響系統、講座、事工、教育、程序、小組、理念、方法、教義、德行、屬靈經歷、泊車位設計或是管理架構,都是一個成功教會的關鍵。誰說得對?你怎樣知道一個教會是不是健康?你怎樣知道你的教會是不是健康?你可以做什麼來鼓勵合乎聖經的、可持續的、榮耀上帝的增長?
這本小書是用來改變教會的一個工具。在本書中,我提出一個健康教會擁有的九個獨特標記。這些標記不是一個健康教會擁有的唯一特質,也不是人們要談論一個教會時所包含的一切;這些標記甚至不一定是一個教會最重要的東西,舉個例子說,浸禮和聖餐是一個合乎聖經的教會不可缺少的方面,然而本書卻沒有直接討論到這些話題。原因是,事實上每個教會至少會試圖施行這些禮儀。這裡討論到的九個特質,可能使一個教會與眾不同,使一個健全、健康、合乎聖經的教會,跟許多比較軟弱的教會有所分別。在這裡討論到的九個標記,今天可說是鳳毛麟角,很難找到,因此特別需要提出來讓大家注意,我們的教會也需要培養這些特質。
當然,今世沒有完美的基督徒,所以也沒有完美的教會。即或是最好的教會,也跟理想有一段相當遠的距離。不是正確的組織,也不是鼓舞人心的講道,不是犧牲的施予,也不是正統的教義,可以確保一個教會興旺發展。然而,任何教會都可以比現狀更加健康。我們在自己的生命中,從沒有看過徹底的勝利;但是作為上帝真正的兒女,我們沒有因此放棄努力奮鬥。教會必定也不可放棄努力奮鬥。基督徒,尤其是牧者和教會領袖,都渴望看見更健康的教會,也為此勞苦。這本小書的目的就是鼓勵這種健康。為了這個目的,我寫了這本小書;也為了這個目的,你讀這本書。我們的共同目標,就是上帝可以在祂的子民中間得著榮耀。
美國人沉迷功利主義,特別愛明顯的成功,這種心態必須被取替,代之以對上帝信實的謙卑倚靠和信賴,尤其是要遵從祂的命令,不管有沒有即時的反應。我們必須
識別出不同的範疇,不但要鼓勵植堂者在人口增長,或正在復興的地區努力作工,也要鼓勵忠心的牧者在人口穩定或減少的城市和郊區努力作工。我們必須要能夠鼓勵人為上帝工作,像在威廉克理 (William Carey)和賈德森 (Adoniram Judson)身上看見的勞苦那樣,不是單單豉勵佈道會或宣教活動那種有很多人即時回應的工作。
注意:在重新調校教會的目標和做法時,我們必定不能依賴神學院,以之為改變和按照聖經變革的主動因素。神學院 (不管是有宗派的或是沒宗派的)這種機構有其支持者給它的任務,它必須忠於這些任務,否則只能關門。它就是應該這樣的。因此當我們要致力改變教會的時候,必須為一個更長遠的、比較緩慢的、更深邃的改變而努力。
再者,即使是最好的教會也達不到完美的理想,因此我們必定不可以停止工作。我們都渴望看到更健康的教會,而在這些教會中,上帝能在祂的子民中間得著榮耀。願這本小書能在這方面派上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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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式講道
一.解經式講道的定義二.解經式講道根本不是一種風格三.降服於上帝的話語,而不是講道者自己的知識四.上帝一直通過祂的道來建立祂的子民五.以上帝的道為中心六.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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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經式講道
開篇,就從上帝和我們的開始 ──祂對我們所說的話 ──談起。上帝的話語是我們屬靈健康的來源,也是我們教會健康的來源。解經式講道對於教會的領袖特別重要,尤其對於教會的牧者來說,這是他們必須委身要做的。解經式講道是最古老的講道方式之一,目的是要詳細地闡明聖經中的某個章節,非常仔細地解釋這個章節的意思,並且將之應用在會衆身上 (見尼希米記8:8)。當然,還有其他許多種類型的講道方式,例如主題式講道,是收集關於一個主題的所有經文,比如禱告或是奉獻;人物傳記式講道,是選取聖經中的一個人物,通過他的生活,來顯明上帝的恩典,並且為會眾樹立盼望和信心的典範。但解經式講道有所不同,它是對於上帝話語某個部分的解釋和應用。
解經式講道認定聖經的權威,但不僅於此,對解經式講道的委身,就是對聽從上帝話語的委身。舊約時代的先知和新約時代的使徒,不僅僅是受命去傳講,他們所傳講的乃是特別的信息。所以今天的基督教傳道人,只有傳講從上帝而來的信息,才具有同樣的權威。因此,解經式講道者的權威始終來自聖經。有時候,人們會把解經式講道,和受人歡迎的解經講道者的風格搞混淆,但這根本不是風格的問題。正
如有些人觀察到的,解經式講道最終不是關於我們怎樣說我們要說的,而是關於我們怎樣決定我們要說什麽。解經式講道沒有某種特定的形式,它的標記是符合聖經的內容。
有人可能會樂意地接受上帝話語的權威,甚至承認聖經的無謬性。然而,如果這個人不採用解經式的講道法 (無論他是有意或是無意),他所傳講的信息將永遠不會超出他已經知道的東西。一個講道者可能從聖經中選取一段經文,把它作爲一個重要的主題來勸勉會衆,但卻未能真正地傳講這段經文的重點。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講道者和會衆都只能聽到他們已經知道的聖經資訊。
相反地,當我們根據上下文,用解經的方式講解一段經文 ──把經文的重點當作所傳講信息的重點──我們就會聽見上帝對我們說話,而那些話語是起初我們沒有預料到的。從我們最初悔改的呼召,到如今聖靈提醒我們在生活中需要悔改的各個方面,我們的整個救恩歷程是基於聽從上帝的話語,而這是在我們成爲基督徒之前無法想像的。對上帝話語真正的順服,一定要在講道者的事奉中顯明出來。在這裡請不要弄錯:確保對上帝話語的順服,最終應該是會衆的責任 (耶穌在馬太福音第18章,以及保羅在提摩太後書第4章,都把責任放在會衆身上 )。教會絕不應該委任一個對聽從和教導上帝話語沒有委身實踐的人,負責監督會衆的靈性。這樣行的後果必然會阻礙教會的成長,而教會的成長也就僅僅限於這個牧者的水平。在這樣的情況裡,教會只會慢慢地依從牧師的心意,而非上帝的心意。
上帝的子民總是通過上帝的道得著建立。從創世記第1章萬物的創造,到創世記第 12章對亞伯拉罕的呼召;從以西結書第37章遍滿枯骨的平原景象,到生命之道的來臨,上帝一直通過祂的道來造就祂的子民。就像保羅對羅馬人寫道: “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 ”(羅馬書10:17)又像保羅對哥林多人寫道: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 ”(哥林多前書1:21)
健全的解經式講道往往是教會增長的源泉。在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的經驗中,這樣認真地關注上帝的話語是改革的開始。同樣地,我們也必須委身於一直被上帝的話語所更新的教會。
有一次,我一整天在倫敦一個教會教授關於清教徒主義的講座。當我提到清教徒的講道有時會長達兩個小時之久時,有一個人大聲吸了一口冷氣,然後問:“那他們怎麽還有時間敬拜讚美呢?”他的想法是聽上帝的道不算爲敬拜。我回答他說,許多英國的新教徒認爲,用他們自己的語言聽上帝的道,並用實際生活回應他們所聽的道,就是他們敬拜最核心的部分。相對而言,他們是否有時間一起唱歌敬拜,就不那麽重要了。
我們的教會必需恢復以上帝的道爲我們敬拜的中心。聽上帝的道和回應上帝的道,可能包括讚美和感謝,認罪和宣告,這些都可以歌唱的形式來表達,但它們並不是必須以歌唱的方式表達。一個教會建立在音樂上,無論是何種形式的音樂,就是建立在流動的砂石上。講道是牧養最基礎的組成部分,請爲你的牧者禱告,為他委身於嚴格地、仔細地、認真地學習聖經禱告,願上帝帶領他明白上帝的道,並將這道在他自己的生命中應用出來,又在教會中應用出來 (見路加福音 24:27;使徒行傳
6:4;以弗所書6:19-20)。如果你是牧者,請爲你自己禱告,也爲其他傳講和教導上帝話語的人禱告。最後請爲我們的教會禱告,願教會委身於聽從以解經方式所傳講的上帝的話語,以至每個教會所行的都越來越像上帝在聖經中所定的。委身於解經式講道是健康教會的一個標誌。

思考問題
1 8章7-8節。聖經裡說,當利未人在誦讀上帝的律法時,他們爲聽眾做了什麽?第12節記載了那些人聚會後帶著喜樂去吃喝歡慶,根據這段經文,他們爲什麽要歡慶?
2 作者把解經式講道定義爲“對於上帝話語的某個部分的解釋和應用 ”,請用你自己的話來重新闡述這個定義。解經式講道和其他形式的講道,如主題式講道和人物傳記式講道,有什麽區別?
3 20章27節,保羅告訴以弗所人,他已將“上帝全備的旨意”(譯註:


《和合本》譯作“神的旨意 ”,沒把“全備 ”譯出來 )傳給他們。我們認識到,作爲
教會的帶領者,我們的工作也應是爲人們做同樣的事情:當我們勞苦地把上帝
全備的旨意傳給會眾時,解經式講道怎樣叫我們得益?如果我們未能“把經文的重點當作所傳講信息的重點”,將會有什麽危險?
4. 從創世記第1章到新約,上帝一直在通過祂的道來建立祂的子民。請閱讀羅馬書 10章17節和哥林多前書1章21節,上帝用什麼使祂的子民在基督裡有得救的信心?這裡告訴我們,在教會中應該怎樣尊重上帝的話語?如何在講道中特別展示這份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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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
一.“純正的道理”二.合一、多元和愛心三.處理複雜或具爭議的教義四.抗拒上帝的主權五.領袖應該擁護上帝的主權六.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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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神學
解經式講道對教會的健康是重要的,但是,一個方法不管怎麼好,都有可能被濫用,因此也必須公開被試驗。在我們教會中,我們關心的不應該單單是我們怎樣受教,也應該注意我們被教導什麼。我們應該重視理解是否純正,特別是對聖經中的上帝和祂對待我們的方法,要有正確的看法。
“純正”是一個古老的詞語,在保羅寫給提摩太和提多的教牧書信中,“純正”的意思是可靠、準確、忠實。它的字根源自一個醫藥用字,意思是健全、健康。在提摩太前書第 1章我們讀到,“純正的教訓”是由福音模塑而成的,並且它與不敬虔和罪惡對立。在提摩太前書 6章 3節,保羅有更清楚的表達,他把“假道理”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對照。所以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第二封信中,勉勵提摩太說:“你從我聽的那純正
語的規模,要……常常守著。”(提摩太後書 1:13)。保羅提醒提摩太,“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提摩太後
書 4:3)。
當保羅寫信給另一位年輕牧者提多時,也有類似的關注。保羅說,提多所指派的任
何長老,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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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1:9)。保羅促請提多要責備假教師,“使他們在真道上純全無疵 ”(提多書
1:13)。保羅吩咐提多說:“你所講的總要合乎那純正的道理。 ”(提多書 2:1)
如果我們要展示所有組成純正教導的東西,可要把整本聖經複製一次了。然而在實行上,每個教會在決定這些需要達到完全一致意見的事情時,可以容許有限度的不同意見,也可以容許完全自由的看法。
在筆者服侍的華盛頓市教會,我們只要求每個加入教會的會友,相信單靠耶穌基督作成的工就可以得救。我們也表明,對信徒的浸禮和對教會的組織,有相同 (或十分相似)的理解。但是,對這兩樣較次的事情有一致的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當然,對這些事情持相同的看法,對教會生活實際上有幫助,也令教會生活更加健康。
對於那些看來無關得救宏旨,也對教會的實際生活沒多大影響的事情,我們可以容許有不同的看法。舉個例子,雖然我們全都同意基督會再來,但是我們對於祂再來的時間,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們卻不會為這差異感到驚訝。對於比較外圍和不清晰的事情,例如武裝反抗是否正確,或者希伯來書的作者是誰等問題,我們可以享有完全自由的看法。
在這一切事情上,原則應該很清楚:越接近我們信仰核心的事情,我們就越期望看見合一,這合一表現於對信仰的共同理解。早期教會這樣說:在核心的事情上合一,在非核心的事情上不求統一,在一切事情上顯出愛心。
純正的教導,包括清楚承擔那些往往被忽略、但卻合乎聖經的教義。如果我們要學習聖經中純正的道理,就必須與那些可能困難,甚至有可能帶來分裂,但卻對明白上帝在我們中間的工作很基本的教義,達成協議。例如:信徒往往對聖經中有關揀選的教義避而不談,因為它太複雜太混淆了。儘管事實也許如此,但無可否認的是,這個教義是出於聖經的,也是重要的。雖然它有一些意涵是我們不完全理解的,但是我們的救恩最終來自於上帝,而不是我們自己,這卻不是小事。聖經回答了、但也是被忽略的其他重要問題有:
‧人性本惡還是性本善?人單單需要鼓勵和提高自尊心,還是需要饒恕和新生命?
‧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什麼?是實現選擇的自由,還是祂作我們的替代
品?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有什麼事情發生? ‧假如我們是基督徒,我們可以肯定上帝會持續地關顧我們嗎?如果祂會,那麼
祂的持續關顧是基於我們的忠誠,還是祂的信實?
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是單單愛啃書的神學家,或是神學院裡的學生要思考的。這些問題對每一個基督徒都重要。我們當中的牧者就知道,假若我們對這裡任何一條問題的答案改變,我們牧養的方法會有怎麼樣的不同。忠於聖經,要求我們清楚地、有權威地談論這些題目。
關於上帝,聖經有什麼教導?我們對此的了解非常關鍵。聖經中的上帝是創造者,是主,然而有時候祂的主權被否認,甚至在教會中也是如此。悔改的基督徒要抗拒上帝在創造或救贖上的主權,實際上是與正宗的異教信仰同流合污。誠實地說,很多基督徒都對上帝的主權有疑問,然而持續地、頑固地否認上帝的主權,卻值得我們關注。為這樣的一個人施浸,可能等同於為一顆在某些方面仍然不信的心施浸。接受這樣的一個人成為教會的會友,可能會把他當作已經相信上帝的來對待,但事實上他卻是未信的。
對上帝的主權這樣的抗拒,在任何基督徒身上都是危險的,而在一個會眾領袖的身上,就更加危險。委派一個懷疑上帝主權的人,或一個嚴重誤解聖經在這些事情上的教導的人作領袖,就是在設立一個可能十分不願意信靠上帝的人作榜樣。這樣的任命肯定會妨礙教會。
今天,我們的文化往往鼓勵我們把傳福音工作變成做廣告,並用市場推廣來解釋聖靈的工作。上帝自己有時被按著人的形象來改造。在這樣的世代中,一個健康的教會必須特別小心為領袖禱告,叫他們按照聖經來掌握和經歷上帝的主權,並委身於整全的、合乎聖經的純正道理。解經式講道和合乎聖經的神學,是健康教會的標記。

思考問題

1. 讀提摩太前書6章3-5節,保羅怎樣形一個教導“虛假道理”的人?為什麼提摩太給

會眾傳講“純正的話 ”和“合乎敬虔的道理 ”,對保羅來說那麼重要?

2. 作者提到,一個人要成為他所服侍教會的會友,必須相信好些教義。他又列出幾個議題,是會友可以相當自由地享有自己想法的。一個人必須相信什麼,他才可以成為你教會的會友?你教會的這些信念,使你們跟區內其他教會有什麼不同?有什麼議題是你教會容許會友有不同看法的?

3. 有些在聖經中清楚明白地表達的教義,往往被忽視或忽略,因為這些教義被證實為困難、引起爭議,甚至引起分裂的。潛在的爭議是不是一個的好理由,讓我們避免在教會中談論和教導這些教義?為什麼是?為什麼不是?

4. 作者在第xx頁,列出了四個往往得不到應有注意的問題,你認為聖經怎樣回答這些問題?請列出經文出處來支持你的答案。

5. 保羅在提多書1章9節寫到,會眾的領袖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 ”。你認為一個牧者或長老,明白和擁護上帝在救恩上的主權重要嗎?如果一個教會領袖懷疑上帝在這個領域的主權,或錯誤地理解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會有什麼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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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福音
一‧福音是基督信仰的核心二‧上帝、人、基督、回應三‧福音是救恩發出的根本邀請四‧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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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福音
對於教會生活中的一個特別範疇,就是我們對福音 ──耶穌基督的好消息──的理解,有合乎聖經的神學觀念,是特別重要的。福音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因此也應當是我們信仰的核心。我們每一個作為基督徒的應該祈求,求我們關心靠基督得救這奇妙的好消息,多於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所做的任何事情。一個健康的教會,就是一個充滿對福音有心人的教會;而對福音有心的意思是對真理有心,這真理所指的是上帝所呈現的自己,上帝對我們的需要、基督的聖職和我們的責任的看法。
當我向人講述福音的時候,會謹記四個重點──上帝、人、基督、回應。我跟這個人分享了我們聖上帝和權能創造者的真理沒有?我有沒有清楚說明,我們人類是一種奇怪的混合體,一方面是按照上帝形像造的,另一方面卻是墮落、犯罪、與上帝隔絕的?跟我交談的這個人明白基督是誰嗎?祂是上帝又是人,祂是上帝與人之間唯一的中保,祂是我們的代罪羔羊,也是復活的主。最後,即使我把這一切真理都跟這個人分享了,他是否明白自己必須回應福音,必須相信這個信息,並因此轉離自我中心和犯罪的生活?
把福音呈現為錦上添花的東西,給非基督徒一些他們自然想要的東西 (例如:喜樂、平安、福樂、滿足、自尊、愛 ),是局部真實的,但只是局部真實而已。正如巴刻 (J. I. Packer)說: “部分真實偽裝為全部真實,就變成完全不真實。”從基本來
說,每一個人都需要赦免。我們需要屬靈生命。把福音表達為不那麼根本和激進,就是要求虛假的歸信和越來越無意義的教會會籍,兩者都會使向我們身邊的人傳福音更加困難。
今天,分散在住宅、辦公室和鄰舍的教會會友,他們會看見更多的非基督徒,而且與非基督徒相處的時間,要比在星期天與基督徒相處的時間多很多。我們每個人都擁有大量關於基督救恩的信息,讓我們不要把它跟別的東西交換。讓我們今天就向人分享它!上一輩偉大的基督徒領袖,兼德州達拉斯第一浸信會 (First Baptist Church)牧師脫維特 (George W. Truett)說:
“你對一個教會可以所作的最大指控……就是這教會對人的靈魂缺少了熱愛和憐憫。假如一個教會對失喪靈魂的同情沒有流溢出來,假如她沒有出去,尋求向失喪的人指出認識耶穌基督的途徑,那麼這個教會並不比一個同鄉會好。”
一個健康的教會認識福音,一個健康的教會也分享福音。

思考問題

1. 作者相信,我們作為基督徒應該更多關心靠基督得救這好消息,多於我們在教會生活中所做的任何事情。你同意嗎?請讀哥林多前書 2章 2節,為什麼耶穌基督的福音那麼重要?
2. 一個人要對福音有合乎聖經的理解,他需要對上帝有什麼認識?他需要對人、以及人在罪之下的狀態有什麼認識?他對基督必須有什麼認識?根据耶穌在馬可福音 1章 15節所說的話,人對福音應該有什麼回應?在那個回應的兩個主要部分,有什麼包含在其中?
3. 作者寫道: “把福音表達為不那麼根本和激進,就是要求虛假的歸信和越來越無意義的教會會籍 ”,這 “根本和激進 ”的福音信息是什麼?這跟福音有時被表達為令非基督徒快樂多一點,使他們對自己感覺良好一點的方式,有怎麼樣的不同?
4.對於脫維特牧師的挑戰,你的教會能達標嗎?在向失喪的人分享靠基督得救的福音上,你的教會有多熱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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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歸主
一‧悔改與信心二‧歸主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工作三‧“你不是屬於主的! ”四‧教會的“逆向見證”五‧從果子證明一個人是否信主六‧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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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歸主
早在1878年,我們教會第一次開會的時候,就通過了一份信仰宣言。那是1833年《新罕布夏州信仰宣言》 (New Hampshire Confession of Faith)的加強版本。這個宣言成為了《浸信會信仰和信息》的基礎,在 1925年為美南浸信會 (Southern Baptist Convention)採納;後來在 1963年,美南浸信會又採納了這個宣言經修訂和較弱的一個版本。在我們的信仰宣言中,第八章這樣寫道:
“我們相信,悔改和信心是神聖的義務,也是不可分離的恩典,是藉上帝重生的靈在我們心裡所作的工。因此,我們深深的承認自己的罪、危險和無助,以及靠基督得救的途徑。我們以真誠懊悔、認罪和懇求憐憫,轉向上帝;同時又衷心地接受主耶穌基督作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單單倚靠祂作唯一和全備的救主。”
注意這個宣言怎樣說到我們的歸主和回轉。我們回轉,因為我們 “深深的承認自己的罪、危險和無助,以及靠基督得救的途徑 ”;那是“藉上帝重生的靈在我們心裡所作的工”。這個《宣言》又引用了兩段經文支持這個思想:使徒行傳11章18節:“眾
人聽見這話,就不言語了,只歸榮耀與神,說: ‘這樣看來,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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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得生命了。 ’”和以弗所書2章8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
己,乃是神所賜的。 ”
假如我們對自己歸主的基本理解是,那是我們所做的一些事情,而不是上帝在我們裡面所做的事情,那麼我們就誤會了。歸信當然包括我們的行動 ──我們必須做真誠的委身,和自覺的決定。儘管如此,歸主的意思遠不止於此。聖經很清楚的教導,我們不是全都向著上帝的方向走去,有些人找到了那條路,但有些人還在找。相反地,聖經把我們呈現為,我們的心需要更換,我們的心意需要更新,我們的靈需要被賜予生命。這裡沒有一件是我們能夠靠自己做到的。我們可以做一個承諾,但是我們必須得救。不管我們外面表現出來是怎麼樣,每一個人所需要的改變是那麼根本,那麼接近我們的根,這只有上帝能夠做到。我們需要上帝來轉變我們。
這讓我想起司布真 (Spurgeon)的故事。有一次他走在倫敦的街上,有一個喝醉酒的人朝他走過來,靠在他就近的一條燈柱上,說: “嗨,司布真先生,我是你的一個信徒!”對此,司布真回應道:“你必定是我的一個信徒,你肯定不是主的信徒!”
錯誤理解聖經關於歸主的教導,其中一個結果是,福音派教會裡充滿曾經在生命的某一刻真誠委身的人,但是他們明顯沒有經歷過聖經所表達的歸主會有的根本改變。根據美南浸信會最近所做的一個研究,在美國,美南浸信會 (筆者的宗派 )會友的離婚率,實際上比全國的平均數還要高。在聲譽良好的基督徒中間,造成這種 “逆向見證”必定是,至少有一部分是,因為對歸主有不合乎聖經的教導。
當然,歸主不必是一個情緒激動的經驗。但是,如果它要是聖經所看待的真正歸主,它必須由它的果子把自己證明出來。理解聖經所表達的歸主,是健康教會的其中一個標記。

思考問題

1. 讀使徒行傳 11章 18節,對於悔改的最終源頭,這段經文有什麼教導?悔改最終是人單方面決定歸向上帝的結果,還是上帝在人心裡所作的重生工作的結果?
2. 讀創世記 6章 5節和羅馬書 8章 7節,請描述人心在罪惡之下的狀況。聖經怎樣講述人討悅上帝的能力,或是人自己決定轉向上帝的能力?
3. 讀以弗所書 2章 1-10節,在我們歸信主的時候,上帝在我們心裡造出很大的改變。這段經文怎樣講述這種改變?這是人可以靠極大的努力在自己身上產生的果效嗎?
4. 近期的調查報告說,在今天的美國,福音派基督徒的離婚率比國家的平均數字更高。其中一個可能的原因是什麼?按照聖經的教導,什麼是上帝的靈在人生命裡進行的重生工作所彰顯出來的一些證據或“果子”?
5. 在過去的多個世紀,信徒一般在進入成年期的時候 (即 17-20歲)領洗。在過去的一個世紀,在這個年齡領洗的基督徒減少了,可能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那是意義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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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傳福音
一‧疏忽的後果二‧由對歸主的理解所塑造的傳福音三‧傳福音的定義四‧使人歸信的是上帝五‧當會籍凌駕出席率六‧要傳達的三個真理七‧資源八‧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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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傳福音
先複習一下,到此,我們已經思想過標誌著一間健康教會的標記有:解經式講道,合乎聖經的神學,以及從聖經理解福音和歸信。其中一個說明這些東西有多重要的方法,是思考會眾失去這些東西的後果。講道很容易變成陳腐地重複已知的真理;基督信仰可以變成無法從週遭的世俗文化中分別出來;福音可以被改造為比靈性自助稍稍好一點的東西;歸信可以從上帝的作為,降格成純粹是人的決心。可是,這樣的教會──有的是膚淺的講道,世俗的思想,以及只鼓勵一次口頭上認信基督 (往往錯誤地應用羅馬書 10:9)的自我中心的福音──不能有效地傳達靠基督得救這大好的信息。
對教會的所有肢體來說,尤其對擁有教導特權和責任的領袖來說,按照聖經去理解傳福音是關鍵的。當然,一個人怎樣分享福音,是跟他怎樣理解福音有密切關係的。如果你對上帝和福音的認識,對人類的需要和歸信的概念,是由聖經模塑出來
的,那麼你自然會對傳福音有正確的理解。我們應該更加注意去認識和教導福音本身,然後才去教導人們分享福音的方法和策略。
按照聖經,傳福音是自由地表達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並信靠上帝去使人歸向祂 (見
使徒行傳 16:14)。“救恩出於耶和華。 ”(約拿書 2:9;比較約 1:12-13)不管我們用什麼
方法試圖強迫產生屬靈的新生,其效用也會像以西結試圖縫合那些枯乾的骨頭,又像尼哥德慕嘗試令自己重生一樣;而結果也相似。
倘若歸主被理解為純粹是一個一次性作出的真誠承諾,那麼我們就需要盡一切的可能,使每個人都走到作出口頭認信的一步。可是,按照聖經,雖然我們要關心,要懇求,並要說服,但是我們首要的任務是忠於上帝給我們的責任,就是把祂交給我們的同一個好消息,傳達出來。上帝會透過我們傳達的這個好消息,帶領人歸信祂 (見約翰福音 1:13;使徒行傳 18:9-10)。
初信的基督徒往往看似天生就察覺到,他們得救本質上就是恩典。就在過去幾個星
期或幾個月,你大概會聽過一些見證,提醒你歸信是上帝的工作。“你們得救是本乎
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
(以弗所書 2:8-9)
假如一個教會會友名冊上的人數,顯著地比出席聚會的人數為多,那麼就要問一個問題:這個教會對歸主的理解是否合乎聖經?此外,我們應該要問,教會是怎樣實踐傳福音工作,以致造成這麼大量的人不參與教會生活,卻又認為他們的會籍證明他們自己得救?教會有沒有作出任何形式的反對,還是沉默地容許這個情況存在?合乎聖經的教會紀律,是教會福音工作的一部分。
在筆者的傳福音工作中,我會向人傳達三點關於他們必須對福音作出的決定: ‧第一,這個決定代價高昂 (因此必須小心考慮,見路加福音 9:62); ‧第二,這個決定刻不容緩 (因此必須作出,見約翰福音 3:18, 36); ‧第三,這個決定物有所值 (因此應該作出,見約翰福音 10:10)。
這是我們向家人朋友傳福音時應該力求達到的平衡,這也是整個教會做傳福音工作時應該力求達到的平衡。
關於傳福音,有一些十分出色的印刷材料可供參考。就思考我們對福音的理解,與我們所用的傳福音方法之間的密切連繫,我推薦麥滋格 (Will Metzger)著的《Tell the Truth》(Inter-Varsity Press)和梅奈 (Iain Murray)著的《The Invitation System》及《Revival and Revivalism》(Banner of Truth Trust)。
那麼,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就是按照聖經去理解和實踐傳福音。唯一真正的增長,是來自上帝的增長。

思考問題
1 作者把傳福音定義為 “自由地表達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並信靠上帝去使人歸向祂”。當我們理解到叫人歸信主的是上帝時,這怎樣影響我們做傳福音的工作?假如你令我們相信,人最終需要自己作出歸信主的選擇,那麼我們的傳福音工作會有什麼事情發生呢?
2 你教會名冊上的會友人數,是否比出席聚會的人多很多?如果是的話,你認為原因會是什麼?你教會在傳福音的工作上,是否以平衝、健康的方式來傳達福音?可以做什麼來改善平衡的狀況?
3 當作者說跟從基督的決定是 “代價高昂”的,他的意思是什麼?當他說那是“刻不容緩”時,他的意思又是什麼?當他說那是“物有所值”時,他的意思是什麼?有那些經文教導這三個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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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
一‧聖經中的會友概念二‧會友身分等於委身三‧會友身分和參與之間的大鴻溝四‧會友身分是一份責任五‧會友是對救恩的集體見證六‧有意義的會友身分七‧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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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聖經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
在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今天所認識的“教會會籍 ”是不符合聖經的。舉個例子,我們沒有關於第 1世紀住在耶路撒冷中部的基督徒,決定參加某一個基督徒集會,而不參加另一個集會的記錄。從已有的資料我們可以說,當時沒有尋找教會這回事,因為一個社區只有一個教會。在那種意義上,我們知道新約中沒有教會會友名單;但是我們有一些與新約教會有連繫的人的名字,他們或是由教會供養的寡婦 (提摩太前書 5章),或是羔羊的生命冊上記錄的名字 (腓立比書 4:3;啟示錄 21:27)。新約中也有經文暗指教會會友身分的定義和明確界限。每個教會都知道誰是自己的會友,舉個例子,保羅在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表明,有些人是不包括在內的 (例:哥林多前書 5章),而另一些人則包括在內 (例:哥林多後書 2章)。在後一個例子中,保羅甚至提到 “眾”人 (哥林多後書 2:6)有權施行把人趕出教會的 “責罰”。這“眾人”,只可能是被視為教會會友這群人中的大多數。
在基督徒中,設立教會會友制度,是要幫助我們掌握對彼此的責任和愛。我們加入某一個教會,與那個教會認同,是要讓那個教會的牧者和會友知道,我們打算在出席聚會、奉獻、禱告和服侍上,委身參與。我們提高了別人在這些方面對我們的期
望,並且使別人知道我們為這個教會負責。我們與教會一同服侍,以此保證我們對基督的委身;我們也呼喚他們委身在愛中服侍我們,在我們作門徒成長的過程中鼓勵我們。
在這種意義上,教會會友的身分是合乎聖經的概念。它來自保羅的比喻,以身體比作教會。它來自基督藉恩典拯救我們,把我們放在教會中服侍他人,並在愛中服侍祂。它來自我們對彼此的義務,正如在聖經論到“一起 ”和“彼此”的經文中清楚表明的。所有這些都包含在一個健康教會的契約內 (見附錄)。
當們對傳福音、歸主和福音的理解越接近聖經,我們對教會會友身分的構想也會隨之受到影響,這應該是不足為奇的。我們會開始較少視會友身分為鬆散的聯繫,只是偶爾有用;我們會較多視之為一個固定的責任,為福音的目的把我們牽涉在其他人的生命中。
一個教會的會友人數,與實際參與活動的人數相差甚遠,這是我們經常會發現的情況。試想想一個有 3000名會友的教會,但只有 600人固定出席教會聚會。我恐怕今天很多福音派牧師,會為名冊上記錄的會友人數驕傲,多於為出席率感到苦惱。根據美南浸信會最近所做的一個研究,這情況在美南浸信會中是正常的。一個典型的美南浸信教會有 233個會友,而主日早上參與崇拜的就有 70人。我們奉獻的數目有沒有增加呢?哪個教會的財政預算等於──更不用說超過──會友年收入的 10%?
除了因為身體的限制不能出席聚會,或者因為財務的負擔不能給予奉獻外,這個情況會不會暗示,會友這種身分所呈現的信息是,他不一定需要參與聚會?那麼,這些會友的數目意味著什麼?記錄的數字可以輕易地,或許是更容易地,像雕刻的圖像那樣成為偶像。但是我認為,上帝會評價我們的生命,衡量我們的工作,多於數算我們的數目。假如教會是一座房子,我們就必定是這座房子上的磚頭;假如教會是一個身體,我們就是它的肢體;如果教會是一個信仰的家庭,這就意味著我們是這個家的一分子。羊是成群的,枝子是連在葡萄樹上的。按照聖經,如果一個人是基督徒,那麼他必定是教會的會友。暫且不去理會那些實際的細節 ──不管會友名冊是寫在白色卡紙上,或是儲存在電腦磁碟中──我們必定不可停止固定的聚會 (希伯來書 10:25)。會友身分,不是只是一個我們曾經作過的聲明的記錄,或者是對一
個熟悉地方的一份感情。會友身分必須反映出一個活潑的委身,否則它是無價值的;並且比無價值更糟糕,它是危險的。
不參與聚會的會友,令到真正的會友和非基督,對於作基督徒的意義感到混淆。而且, “活躍的”會友沒有對那些自願“非活躍的”的會友做過什麼服侍,但卻容許他們保留教會會友的身分;會友身分是教會集體認可一個人的得救。再者,我們必須清楚明白:教會的會友身分,是那個教會集體見證個別會友的得救。可是,會眾怎能誠實地證明一個沒有出現的人,是忠實地在走天路?如果有會友離開我們的隊伍,並且沒有走到其他相信聖經的教會中聚會,我們有什麼證據證明他們至今都是屬於我們的?我們不一定知道這些沒有參與聚會的人是非基督徒;或許,我們根本不能夠確定他們是基督徒。我們不必告訴他們說,我們知道他們將會下地獄;只是我們不能告訴他們說,我們知道他們將會上天堂。一個教會要實行合乎聖經的會友制度,所需要的不是完美,而是誠實。它需要的不僅僅是做決定,而是真正的門徒訓練;它不是單純由個人經歷構成的,而是由那些與上帝和其他人彼此立約的人集體確定的。筆者個人希望看到所服侍教會的會友人數變得更有意義,所有名義上的會友都變成實質的會友。對許多人來說,這意味著要把他們的名字從我們的名冊上 (但不是從我們心裡)刪除;對一些人來說,這意味著重新投入我們教會的生活。新的會友要在信仰和教會生活上接受教導,許多現有的會友也需要類似的教導和鼓勵。因為我們尋求成為健康的浸信教會,正如以往我們在歷史上一樣,我們的出席率要再一次超過會友人數。無疑這應該也是你對你教會的期望。
重新恢復小心地實行教會會友制度,有很多好處:它使我們向非基督徒所作的見證更加清楚;它使較軟弱的羊更難走入歧路、偏離羊圈,而仍然認為自己是羊;它幫助更成熟的基督徒在門徒訓練上更具體和集中焦點;它使我們的教會領袖準確地知道他們向誰負責。在這一切事情上,上帝會得著榮耀。
我們的禱告是,教會會友身分會比現在更加有意義,以至我們可以更好地知道我們要為誰負責,以致我們可以為他們禱告,鼓勵他們,激發他們。我們不應該容許人因為情感的原因,而保留他們在我們教會中的會籍。從聖經的角度考慮,這樣的會友根本算不上會友。在我們教會的契約中,我們也立誓說: “當我們搬遷離開這個地方,我們會盡快與別的教會聯合,在那裡實踐這契約的精神和上帝話語的原則。”這個承諾是健康門徒訓練的一部分,尤其是在我們這短暫的人生中。
教會會友的身分,意味著以實際的方式溶入基督的身體中;它意味著我們在這世界如同客旅和寄居的人,一同向著天家邁進。無可置疑,一個健康的教會的另一個標記,是按照聖經去理解教會會友的身分。

思考問題
1 聖經有沒有明顯地提到本地教會的會友名冊?那裡有暗示這名冊的存在?讀哥林多前書 12章 14-26節,教會會友的身分可以怎樣幫助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活出我們作為基督的身體對彼此承擔的義務?
2 作者寫道,我們應該視教會會友身分為:“我們會開始較少視會友身分為鬆散的聯繫,只是偶爾有用;我們會較多視之為一個固定的責任,為福音的目的把我們牽涉在其他人的生命中。 ”按照這段話,你教會大部分的會友怎樣看待他們的會友身分?教會會友有什麼責任?履行那些責任能夠對福音工作有怎樣的貢獻?
3 作者相信,教會會友身分必須反映對基督活潑的委身,否則它是無價值的,甚至是危險的。為什麼這可能是真的?對基督及祂的教會的活潑委身,是怎麼樣的?
4 作者寫道,教會會友身分是一個教會對個別會友的得救的集體見證。讀希伯來書 13章 17節,聖經教導,教會領袖需要就他們牧養的人“交賬”。你認為這“賬”只是一個陳述,表示一個人曾經作過跟隨基督的決定,還是一個有見識的見證,是一個人忠實地結出福音的果子?這怎樣影響我們對於誰人的名字應該放在會友名冊上的理解?
5 作者列出小心地保衛我們教會會友名冊的幾個好處。我們對教會會友身分有合乎聖經的理解,怎樣使我們對非基督徒所作的見證更加清楚?它怎樣使仍然認為自己是基督徒、但是比較軟弱的信徒,更難走迷路?它怎樣幫助成熟的基督徒進行門徒訓練時有輪廓有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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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門徒訓練
一‧上帝要求聖潔二‧判斷三‧上帝期望教會作判斷四‧關上前門,打開後門五‧帶進新朋友六‧負責任地執行紀律七‧執行懲教性紀律的五個原因八‧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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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門徒訓練
一個健康教會的第七個標記,是固定地執行教會紀律。按照聖經實行教會紀律,使得作教會的會友有意義。雖然自從基督以來,執行紀律是教會通常的做法,但是在最近的幾個世代,教會紀律現已淡出福音派教會的平常生活中。
我們人類受造原本就擁有上帝的形像,為要向上帝所造的萬物見證祂的屬性 (創世記 1:27)。因此無怪乎縱貫整個舊約,當上帝為祂自己塑造一群子民的時候,祂都吩咐他們要聖潔,使他們的品格可以更近似祂自己 (利未記 19:2;箴言 24:1,25)。這是舊約懲治某人,甚至趕逐某人離開社區的基礎 (正如民數記 15:30-31);這也是模塑新約教會的基礎 (見哥林多後書 6:14-7:1,13:2;提摩太前書 6:3-5;提摩太後書 3:1-5)。
然而,對今天的人們來說,這整個概念看似十分負面。畢竟,我們的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不也是禁止人審判人 (譯註:judge《和合本》譯作“論斷”,也可譯作 “判斷”)嗎?誠然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在某種意義上是禁止人審判人,但
是在同一卷福音書,耶穌也清楚地呼籲我們去譴責人的罪惡,甚至到一個程度要公開地指責他們 (馬太福音 18:15-17;比較路加福音 17:3)。因此,不管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7章 1節禁止人審判人的意思是什麼,祂的意思肯定不是要排除“審判”這個詞涵蓋的所有意思。
上帝自己是一個法官,祂在伊甸園裡,只要我們仍在罪中,我們就仍處於祂的公正審判之下。在舊約,上帝審判國家,也審判個人;而在新約,聖經則提醒我們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的工作將會受到審判 (見哥林多前書 3章)。在愛中,上帝管教祂的兒女;在憤怒中,祂譴責不敬虔的人,定他們的罪 (見希伯來書 12章)。當然,到了最後的日子,上帝會啟示祂自己為終審法官 (見啟示錄 20章)。在這一切的審判中,上帝永遠不會出錯,祂是永遠公義的 (見約書亞記 7章;馬太福音 23章;路加福音 2章;使徒行傳 5章;羅馬書 9章)。
今天,很多人當知道上帝也叫其他人去審判人時,會感到訝異。國家獲授責任去施行審判 (見羅馬書 13章);聖經叫我們審判自己 (見哥林多前書 11:28;希伯來書 4章;彼得後書 1:5),並且在教會中彼此審判 (雖然不是像上帝的最後審判那樣)。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18章,保羅在哥林多前書 5至 6章,以及很多其他經文,都清楚表明,教會要在內部執行審判,這審判目的是為了救贖,而不是報復 (羅馬書 12:19)。對於在哥林多教會行姦淫的人,以及在以弗所教會的假教師,保羅說他們應該被趕出教會,被交給撒旦,使他們可以更好地受教訓,以致他們的靈魂可以得救 (見哥林多前書 5章;提摩太前書 1章)。
我們應該被吩咐去審判,這是不足為奇的。畢竟,假如我們不能說出一個基督徒的生活有什麼問題,我們怎樣說出他的生活應該怎麼樣呢?關於許多教會的紀律程序,我其中一個憂慮是,這些程序像把水倒進漏水的水桶裡──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倒進去的東西上,卻沒有想過怎樣把水接住或存留。
一個教會增長作者,最近總結了他幫助一個教會增長的建議: “打開前門,關閉後門。 ”他的意思是,我們應該努力使教會更容易讓人接近和進入,並把跟進工作做得更好。這些目標都是好的,今天大部分牧者也已經在追求擁有這種前門開後門關的教會。可是,若要跟從聖經的模式,我們應該採取以下的策略:“關閉前門,打
開後門。 ”換句話說,一方面使人更難加入教會,另一方面更容易把人趕出教會。這些行動會幫助教會恢復上帝設立她的用意,迷人可愛,從世界裡分別出來。
這紀律應該首先反映在教會招收新會友的方式上。我們有沒有要求那些準會友,讓我們認識到他們過著尊崇基督的生活?我們明白到我們向他們,以及他們向我們所作的承諾的嚴肅程度嗎?如果我們對於怎樣確認和接受新會友更加謹慎,稍後要執行懲教性教會紀律的情況就會減少。
當然,任何種類的教會紀律,在實行時都可能會做得很壞。在新約,主耶穌教導我們不要論斷別人的動機,不要把我們猜想的想法放在他們身上 (見馬太福音 7:1),也不要為了不重要的事情而彼此論斷 (見羅馬書 14-15章)。在教牧的應用上,紀律的論題充滿了問題;但是我們必須謹記,整個基督徒生活是困難的,也容易被濫用。我們的困難不應該被用作不去執行紀律的藉口,每一個教會都有責任去判斷其領袖,甚至其會友的生命和教導,尤其是這些事情可能會損害教會對福音所作的見證 (見使徒行傳 17章;哥林多前書 5章;提摩太前書 3章;雅各書 3:1;彼得後書 3章;約翰二書)。
合乎聖經的紀律是單純地順服上帝,單純地承認我們需要幫助。以下是執行懲教性教會紀律的原因,希望通過執行紀律,對以下五方面有建設性的影響:(1)對受紀律的個人;(2)對其他基督徒,讓他們看見罪惡的危險;(3)對教會整體的健康;(4)對教會的集體見證;最重的是, (5)我們的聖潔要反映出上帝的聖潔。作為教會會友這個身分是有重要意義的,不是為我們的驕傲,而是為了上帝的名。合乎聖經的教會紀律,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思考問題

1. 讀約翰福音 5章 27-30節,天父把審判的權柄賜給了誰?現在讀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耶穌把審判世界的權柄授予誰?教會有沒有忠心地履行主給我們的這個使命呢?

2. 讀哥林多前書 5章 1-2節,對於那個有罪的教會肢體,保羅說哥林多教會應該採取什麼行動?現在讀第 3-5節,教會憑誰的權柄 (奉誰的名字)作出這行動?
這行動最終的盼望是什麼?你認為保羅看教會紀律是一個無情殘忍的行動,還是一個對人靈魂有好處的愛心行動?
3. 有一個作者說,基督徒應該 “打開教會的前門,並關閉後門”,這句話怎樣解釋?作者提出相反的意見,說我們應該 “關閉前門,打開後門”,你認為哪一個見解更合乎聖經?你認為哪一個見解更容易造就健康的教會會友制度?

4. 讀羅馬書 14章 1-4節,有那些方式使教會紀律更容易被濫用?花些時間想一想,你的教會可以怎樣忠心謹慎地履行主在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交託我們的命令,並同時防止濫用的情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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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動基督門徒訓練和成長的關注
一.基督徒的成長二.聖潔是成長的證據三.忽略紀律阻礙成長四.一個社群一同成長五.成長的樣子六.在成長中,上帝得著榮耀八.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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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推動基督門徒訓練和成長的關注
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獨特標記,是對教會的成長有普遍的關心──不是單單關注人數的增長,而要關注肢體的成長。今天,有人認為一個人可以一世作“嬰孩基督徒”,成長被視為可有可無的額外事情,是只屬於特別熱心的門徒的。可是,成長是生命的象徵。會生長的樹木是有生命的樹木,會生長的動物是有生命的動物。生命包含了增大和進步。在我們很多方面的經驗中,當某東西停止生長,它就是死了。
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在他們的基督信仰上成長 (哥林多後書 10:15);對以弗所教
會,他希望他們 “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 ”(以弗所書 4:15;比較歌羅西書 1:10;帖
撒羅尼迦後書 1:3)。彼得勸勉一些早期的基督徒,要 “愛慕那純淨的靈奶,像才生的
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 ”(彼得前書 2:2)。把教會變為一些可以管
理的數據,例如出席率、受浸人數、奉獻金額和會友數目,使增長可以有形地看得見,是很多牧師的試探;然而,這些數據與保羅所描述的,和上帝所渴望的增長,有很大的落差。
愛德華滋 (Jonathan Edwards)在他的《論宗教的影響》(Treatise Concerning Religious Affections)中表示,基督門徒的真正成長,最終不是單純的興奮,增加使用屬靈術語,或是對聖經的認識增加;它甚至不是明顯地增加喜樂或愛心,或是對教會的關注;甚至連增加對上帝的熱心和讚美,增加對自己信仰的信心,也不一定無錯地顯示,那是真實的基督徒生命的成長。那什麼才是呢?根據愛德華滋的說法,儘管這一切都可能是真實的基督徒生命成長的證據,但是唯一肯定看得見的標誌,就是一個越來越聖潔的生命,而這生命是扎根於基督的捨己中的。教會應該對這種在會友的生命中不斷增加的敬虔,有極度的關注。
正如我們在第七個標記中看到的,一個教會忽略了適當的紀律,其中一個無意中產生的後果,是增加門徒會越見困難。在一個沒有紀律的教會中,榜樣不明顯,模範被混淆。沒有園丁決心要栽種雜草的;雜草本身就是不受歡迎的東西,它們會對生長在周圍的植物產生不良影響。上帝對教會的計劃,不會容許我們任由雜草生長而不加阻止。
一個立約的信徒群體產生的良好影響,可以成為上帝手中的工具,以增加祂子民的數目。當上帝的子民被建立起來,一同在聖潔和捨己的愛中成長,他們處理紀律和鼓勵門徒訓練的能力應該會改善。教會有義務作上帝的工具,使更多人蒙恩得救。假如事與願違,教會成為一個只教導牧者想法的地方,在那裡上帝被質疑多於受敬拜;在那裡福音被淡化,傳福音的行動被歪曲;在那裡教會會友這個身分變得沒有意義;世俗的個人崇拜被容許在牧者四周增長,這樣就很難找到一個關係緊密或造就人的社團了。這樣的一個教會肯定不榮耀上帝。
增長的教會叫上帝得榮耀。這增長可用很多不同的方式出現:蒙召參加宣教工作的人數增加;年資較長的會友,開始重新體會到他們對傳福音的責任;很多年青的會眾,單純出於對年長肢體的愛心,而出席喪禮;更多禱告,並渴望更多聽道;在教會的會議上,充滿真誠的屬靈對話;獻金增加,奉獻者更加不計較地奉獻;更多肢體與別人分享福音;父母重新發現用信仰教育兒女的責任。只有少數的例子,是基督徒為這種教會增長禱告和努力的。
當我們看見一個教會,其肢體越來越像基督的樣式,這樣誰得稱讚和榮耀?“惟有
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什麼,澆灌的,也算不得什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
帝。”(哥林多前書3:6下-7;比較歌羅西書2:19)因此彼得寫信給那些早期的基督徒
時,他最後的祝福是一個隱藏在命令中的禱告:“你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
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祂,從今直到永遠。阿
!”(彼得後書3:18)我們可能以
為我們的成長為自己帶來榮耀,但是彼得知道得更清楚:“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
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
帝。”(彼得前書2:12)明顯地,他記得主耶穌的話:“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
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在這裡我們肯定會想,我們掉進自我讚賞的陷阱裡是自然
的;但是主耶穌繼續說:“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努力推動
基督門徒訓練和增長,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思考問題
1 2章1-3節,彼前對這些基督徒有什麼期望?“漸長”以致得救是什麼意思?
2 “教會增長”就只是人數的增加。讀使徒行傳2章41節,你認為為什麼的人數?現在讀第2章餘下的經文,假如大量歸主的人沒有在聖潔上成長,他們會叫上帝得榮耀嗎?為什麼會?為什麼不會?
3 作者寫道,雜草會對生長在週圍的植物帶來不良的影響;無紀律、有罪的教會肢體,會在哪些方面對他們周圍基督徒的成長產生負面的影響?在一個教會中,良好的影響可以怎樣成為上帝手中的工具,叫祂的子民成長或增加?你可以在自己的教會中找到一些例子嗎?
4 一個靈命成熟的教會,在哪些方面叫上帝得榮耀?當中有多少事情是持續在你自己的教會中看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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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教會領袖
一‧合乎聖經的長老職任二‧長老的簡短歷史三‧會眾是最終的權柄四‧所有長老都是“教導的長老”五‧長老是多於一人六‧牧師的獨特角色七‧長老團的好處八‧長老與執事的混淆九‧思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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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乎聖經的教會領袖
一個健康的教會有什麼類型的領袖?一群會眾,委身基督,有天賦服侍的恩賜?是。執事在教會事務上是服侍的模範?是。牧師忠心地傳講上帝的話語?是。然而按照聖經,還有別的東西是一個健康教會領導的一部分,那就是長老。
作為牧者,我祈求基督,把擁有屬靈恩賜和牧養關顧能力的人,並顯明是上帝呼召他們作長老或監督的 (在聖經中這兩個詞交替使用,例如使徒行傳 20章),放在我們的教會裡面。我祈求上帝叫這樣的門徒成長,得著恩賜,為會眾及教會的教導作牧養監督的工作。倘若情況很清楚地顯示,上帝那樣厚賜恩賜給教會中的一位肢體,並且在禱告之後,教會承認他的恩賜,這樣,他應該被分別出來作長老。
所有教會都有人執行長老的功能,即使他們不以長老之名稱之。這個職任在新約中有兩個名稱:episcopos (監督)和 presbuteros (長老)。當福音派信徒聽到“長老”這個詞,很多人會立刻想到“長老會”(Presbyterian),然而第 16世紀的第一代公理會信徒
(Congregationlists)教導,長老的職分是新約教會的一個職任。在整個 18世紀到進入 19世紀,長老都可以在美洲的浸信教會中找到。事實上,美南浸信會的第一位主席莊遜 (W. B. Johnson)寫過一篇論文,他呼籲更多浸信教會實行多長老制,認為這是合乎聖經的。可是,莊遜的懇求沒有被理會。不管是因為不注意聖經,還是因為邊境 (在那裡,教會以驚人的速度湧現)的生活壓力,培育這種領袖的做法減少了。然而浸信會的文件,繼續討論可否恢復這合乎聖經的職分。直至 20世紀初期,浸信會的刊物都用“長老”這個名稱來指領袖。
浸信會與長老會對長老的理解有兩個基本的分別。首先也是最根本的分別是,浸信會是公理派的;意思是,他們明白到,事情最終的判辨不在於會眾中的長老 (或是在長老以外,像在長老制中),而是在於整體會眾。因此,浸信會強調教會行動的共識本質。所以,在一個浸信教會中,長老並所有其他執事會和委員會的作用,最終不過是全體會眾的諮詢團體。
再要提到的是聚集的會眾的權柄。在基督之下,唯有聚集的會眾是上訴的終審法庭。在新約中,我們一而再、再而三找到一些證據,證明有看似公理派的早期形式出現。在馬太福音 18章,當耶穌教導門徒處理犯罪弟兄的事情時,最終的判決不在長老,不在主教或教宗,不在理事會或會議;最終的判決在於會眾。在使徒行傳第 6章,使徒把設立執事的決定交給會眾。
在保羅的書信中,我們也找到一些證據,顯示他假定會眾有這最終的責任。在哥林多前書 5章,保羅沒有責備牧師、長老或執事,卻責備會眾容忍罪惡。在哥林多後書 2章,保羅提到他們大多數人在紀律一個犯錯的會友時所做的事。在加拉太書,保羅呼籲會眾判斷他們聽見的教導。在提摩太後書 4章,保羅不但責備假教師,而且也責備那些人付錢給假教師,叫他們去教導發癢的耳朵想聽的信息。長老做帶領的工作,但他們做的時候,要按照聖經,也必須受會眾的約束。
第二個分歧在於長老的角色和責任。長老會傾向強調保羅在提摩太前書 5章 17節對提摩太說的話: “善於督導的長老,尤其是在道上和教導上勞苦的人,應當被看為配受加倍敬奉的。 ” (《呂振中譯本》)有些人辯論說,經文最後一句清楚表示,有些長老的主要工作不是傳道或教導,而是管理或管治。這是長老會把長老區分為 “治理的長老”(平信徒長老)與“教導的長老”(牧師)的起源。
然而,把 malista這個字翻譯為“尤其是”是值得怀疑的;在這個上下文裡,更好的翻譯是“必定是”或“特別是 ”。在前一些的提摩太前書 4章 10節這樣寫道:“我們已把盼望釘住於永活的上帝了;他是萬人的拯救者﹐尤其是信徒的拯救者”(《呂振中譯本》)。保羅好像是說,正如許多人沒有相信就得救,督導教會的也沒有傳道和教道;換句話說,一個也沒有。
浸信會傾向強調“長老”、“監督”和“牧師”這幾個詞在新約中的交替使用,並指出在提摩太前書 3章 2節,保羅清楚地告訴提摩太,長老必須“善於教導”。保羅寫信給提多時,又提到長老必須“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提多書 1:9)。因此,浸信會往往認為,不懂教導聖經的長老是不合宜的。
然而,第 18世紀的浸信會和長老會信徒通常會同意,每一個本地教會都應該有多於一位長老。雖然新約聖經從來沒有表示一群會眾應當有多少位長老,但卻清楚地顯示教會的長老是多於一位的,因為所用的 “長老”一詞是複數的 (例:使徒行傳

14:23,16:4,20:17,21:18;提多書 1:5;雅各書 5:14)。筆者本人的經驗使我確信,依照新約的做法,在可能的情況下,在一個教會中設立多些長老,使他們植根於會眾中,這樣要比只有一位牧師來得有用。今天在浸信教會中,這種做法已不常見,但卻有增加的趨勢 ──而且是為了好的理由。新約時期的教會需要長老,現在的教會也需要長老。

這不表示牧師沒有明確的角色,新約聖經中有很多提到傳道和傳道者的經文,是不適用於教會中所有長老的。因此在哥林多,保羅專注於傳道,他的工作方式是教會中的平信徒長老做不到的 (使徒行傳 18:5;比較哥林多前書 9:14;提摩太前書

4:13,5:11)。傳道者會特意走到一個地方去傳道 (羅馬書 10:14-15),而長老則已經

是那個社群的一分子 (提多書 1:5)。 (要知道長老與傳道更多的區別,參 A Display of God's Glory, CCR 2001)
然而我們必須謹記:在根本上,傳道人或牧師也是會眾的長老之一。意思是,涉及教會但不需要全體會友關注的決定,不應該單由牧師負責,而應該由整體長老負責。這種做法有時是累贅的,但卻有極大的好處,能圓滿牧者的恩賜,彌補他的一些缺點,補充他的判斷,在會眾中營造對決定的支持,使領袖減少受到不公平的批
評。這又使領導更加有根基和持久,並能更成熟地持續下去。這豉勵教會為本身的靈性負起更多的責任,幫助教會減少依賴受僱的人。
許多現代的教會往往把長老與教會幹事或執事混淆。執事也是新約的一個職任,根源於使徒行傳第 6章。要為長老與執事這兩個職任作絕對的區分是困難的,執事所關注的是教會生活的實際細節,例如行政、維修、關顧教會肢體的實質需要。今天,在許多教會中,執事也扮演某些屬靈角色,但大部分還是把屬靈的事情交由牧師負責。重新區分長老與執事的角色,會使教會得益處。
長老這個聖經中的職任,是我作為牧師所擔任的:我是主要的傳道長老。但是,所有長老應該攜手合作造就教會,定期相聚禱告和討論,或者為執事和教會提供建議。明顯地,這個出自聖經的概念具有實用的價值。如果把它實踐在我們的教會中,就能大大地幫助牧師,除掉他們肩頭上的重擔,甚至從教會申除掉他們自己微小的獨裁。事實上,認可用敬虔、具洞察力、可靠的平信徒作長老,是一個健康教會的另一個標記。

思考問題

1. 讀馬太福音 18章 15-17節,在判斷一個犯了罪的弟兄時,耶穌認可誰為終審法庭?現在請讀使徒行傳 6章 1-4節,使徒把揀選七個執事的責任交託給誰?再讀哥林多後書 2章 6節,這個人所受的懲罰是誰施行的?對於教會事情的最終權柄何在,這些經文有什麼暗示?
2. 讀提多書 1章 5節,明白到教會的最終權柄在於聚集的會眾,你認為保羅為什麼卻認為每一個教會都設立長老是明智的做法?
3. 在提摩太前書 3章 1-6節,保羅列出一個長老應有的資格。花一些時間去想一想,為什麼那些性格特質對教會的領袖重要?在你教會中有誰符合這些資格?
4. 讀使徒行傳 6章 1-4節,執事的角色與監督教會事務者的角色有何不同?你的教會在管治上認得出這些分別嗎?
5. 從使徒行傳第 6章,我們知道執事的工作是照顧教會的實際需要,因此使教會的眾監督 (使徒、長老、牧師)能專心祈禱和傳道。你教會有什麼持續的實際需要,是可以由一個執事來滿足的?在保存教會的合一和支持教會傳道人的事情上,執事還可以扮演其他什麼角色?

結論
當我們可以正當地假定那些在教會裡的信徒都是重生的,而那些重生的信徒都委身於教會,這樣,新約教會的形象就可以生動地活現在會眾當中。上帝在祂的良善中呼召我們一同活出基督徒的生活,當我們彼此相愛和關顧時,就反映出上帝的愛和關顧。在世界裡,關係就暗示了承擔;在教會當然也一樣。
在第三誡中 (出埃及記 20:7;申命記 5:11),上帝警告祂的子民不可妄稱祂的名。這條誡命不是單單禁止人褻瀆上帝,還禁止人徒然地、虛空也、無目的地,或是為了錯誤的目的,把上帝的名加諸自己。
這個命令是我們在教會中要遵守的。今天很多教會都生病,我們錯誤地把自私的得益視為屬靈增長,錯誤地把純粹的興奮視為真敬拜。我們珍視世俗的接納,而非過會引起世俗反對的生活。不管教會的統計數字如何,今天太多教會似乎不關心聖經中那些應該使一間教會有活力、有增長的標記。
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關心教會的健康,尤其那些蒙召在教會作領袖的。我們的教會要向上帝創造的人彰顯上帝和祂榮耀的福音。我們要藉著一同的生命榮耀祂,這個彰顯的負擔是我們可怕的責任,也是我們巨大的特權。
附件:

一個健康教會的典型契約
我們相信,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們悔改並相信主耶穌基督,把自己交託給祂,我們認信,並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浸;現在我們靠賴祂恩典的幫助,嚴肅地、歡欣地更新我們與各人彼此所立的約。
我們會用和平彼此聯絡,為我們在聖靈裡的合一努力和禱告。
當我們成為基督教會的肢體時,我們會以愛相待,同走天路,彼此相顧和守望,並在有需要的時候忠誠地彼此勸勉和懇求。
我們不會停止聚會,也不會忽略為自己和為別人祈禱。
我們會竭力隨時關心我們的家人和朋友,以主的培育和訓誡,用純潔和愛心的榜樣,尋求使他們得著救恩。
我們會與喜樂的人同樂,竭力用溫柔和同情去擔當彼此的重擔和憂傷。
我們會靠著上帝的幫助,在世上謹慎地過日子,拒絕不敬虔的事和世上的情慾,並謹記著我們已經自願地藉著浸禮被理葬,從象徵的墳墓中復活過來,因此我們現在有一個特別的義務,就是要活出聖潔的新生活。
我們會攜手合作,透過維持這教會的敬拜、聖餐、紀律和教義,使教會能夠繼續忠心地進行福音事工。我們會樂意定期地支持教會的事工,教會的開支,對貧窮人的救助,以及向萬民傳揚福音。
當我們搬遷離開這個地方,我們會盡快與別的教會聯合,在那裡實踐這契約的精神和上帝話語的原則。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愛和聖靈的相交,常與我們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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